2020年09月09日·海西晨报·
第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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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读本
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用“飞来横祸”形容马女士祖孙二人的遭遇,一点也不为过:行走在人行道上的二人,突然被一片大王椰的树叶砸中致伤。发生这种伤人事件,谁来负责并赔偿?马女士一家将大王椰的所有人厦门市绿化中心告上法院。昨日,思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8年6月20日下午3时许,马女士抱着10个月大的孙子东东(化名)走在SM附近的人行道上。按计划,两人将前往公交站搭乘公交车,但就在距离公交站不远处,一片宽约半米、长数米的大王椰的树叶突然砸在了两人的身上。
当时,马女士一下跪在了地上,手部、腿部受伤;年幼的东东则头顶左侧鼓包、出血。在行人的帮助下,马女士祖孙二人被送往医院。他们在医院做了简单的处理便回家了。之后的几天,孩子哭闹不止,还出现了呕吐症状。
一家人辗转了解到,掉下树叶的大王椰所有权属于厦门市绿化中心。他们几次联系了厦门市绿化中心,但均未得到满意的回复。时间一过就是2年,在马女士看来,厦门市绿化中心是在“推卸责任”。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厦门市绿化中心告上了思明法院。
昨日上午,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刚满3岁不久的东东作为原告也出庭了。庭上,马女士向厦门市绿化中心主张5万余元赔偿;东东则由其母亲代理,向厦门市绿化中心主张近7万元赔偿。
庭审过程中,原告及被告双方对祖孙二人受伤事实没有争议,但就责任主体和索赔数额,则有不同意见。厦门市绿化中心称,他们不是适格被告。
据介绍,事发路段的绿地养护工程当时已经由一家公司承保,双方项目发包、承包按正规招投标手续进行,协议中也约定养护期间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养护人承担责任。对于马女士一家提交的各种费用,厦门市绿化中心仅认可了其中一部分。
厦门市绿化中心提出,追加事发路段绿地养护单位为被告,此申请得到了马女士一家的认可。不过,马女士认为,厦门市绿化中心不能因养护工程已承包出去就对养护情况不闻不问,应当开展巡查,承担监管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大树叶砸伤婴儿,谁来赔?
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用“飞来横祸”形容马女士祖孙二人的遭遇,一点也不为过:行走在人行道上的二人,突然被一片大王椰的树叶砸中致伤。发生这种伤人事件,谁来负责并赔偿?马女士一家将大王椰的所有人厦门市绿化中心告上法院。昨日,思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8年6月20日下午3时许,马女士抱着10个月大的孙子东东(化名)走在SM附近的人行道上。按计划,两人将前往公交站搭乘公交车,但就在距离公交站不远处,一片宽约半米、长数米的大王椰的树叶突然砸在了两人的身上。
当时,马女士一下跪在了地上,手部、腿部受伤;年幼的东东则头顶左侧鼓包、出血。在行人的帮助下,马女士祖孙二人被送往医院。他们在医院做了简单的处理便回家了。之后的几天,孩子哭闹不止,还出现了呕吐症状。
一家人辗转了解到,掉下树叶的大王椰所有权属于厦门市绿化中心。他们几次联系了厦门市绿化中心,但均未得到满意的回复。时间一过就是2年,在马女士看来,厦门市绿化中心是在“推卸责任”。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厦门市绿化中心告上了思明法院。
昨日上午,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刚满3岁不久的东东作为原告也出庭了。庭上,马女士向厦门市绿化中心主张5万余元赔偿;东东则由其母亲代理,向厦门市绿化中心主张近7万元赔偿。
庭审过程中,原告及被告双方对祖孙二人受伤事实没有争议,但就责任主体和索赔数额,则有不同意见。厦门市绿化中心称,他们不是适格被告。
据介绍,事发路段的绿地养护工程当时已经由一家公司承保,双方项目发包、承包按正规招投标手续进行,协议中也约定养护期间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养护人承担责任。对于马女士一家提交的各种费用,厦门市绿化中心仅认可了其中一部分。
厦门市绿化中心提出,追加事发路段绿地养护单位为被告,此申请得到了马女士一家的认可。不过,马女士认为,厦门市绿化中心不能因养护工程已承包出去就对养护情况不闻不问,应当开展巡查,承担监管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