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合规改革 助企业健康成长
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刑事合规建设论坛成功举办,与会专家点赞“厦门经验”
2022-08-01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刑事合规建设论坛举行。(厦门市检察院 供图)

  本报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陈志兰 董文静

  汇聚高端思想,畅叙合规改革美好明天。7月29日,“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刑事合规建设论坛”在厦门成功举办,论坛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指导,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重大改革工作。这项有温度的改革向企业传导合规理念,帮助企业医治成长过程中的“病症”,依法引导企业讲正气、走正道,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2021年10月,厦门市被确定成为试点城市,同年11月,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批成为全市首批试点工作单位。

  此次论坛的举办,是涉案企业合规实践探索与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融合,也是厦门市检察机关与厦门大学深化检校合作的成果展示。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李兰英教授团队倾力支持下,论坛共邀请到14位国内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共襄盛举。

  理论与实务专家共聚一堂,研讨涉案企业合规的制度内涵与实践经验。与会专家们各抒己见,特别是对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建设背景下,厦门市检察机关探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相关做法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论坛为进一步助力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一流法治服务高地,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提供动能。

  【专家建言】

  通过检察监督

  增强合规实效监管

  合规建设是企业稳健经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违规风险的重要前提。企业刑事合规作为企业刑事风险内控机制,正在成为企业维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手段。此次论坛广集各家智慧,就“涉案企业合规的制度构建与实务探索”开展专题研讨。

  “要充分认识企业合规建设的特殊重要意义,努力推动理论创新,积极破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问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强调了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性。贾宇还指出,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理念更新、机制创新、方式改变、制度因素,需要相关单位的支持,也需要理论界的重点关注、及时跟进。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为福建省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把脉支招,他说:“福建省检察机关要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做稳做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不断探索符合福建实践和中国实际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企业合规改革创新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福建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飚寄语厦门各级工商联,不断为厦门乃至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改革“活水”。“希望厦门各级工商联充分认清做好企业刑事合规建设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检察机关‘老娘舅’的严管厚爱落实到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上。”

  “如何通过检察监督增强合规实效监管,让监督评估成果发挥更大作用?”“如何破解开展刑事合规长期性与办案期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针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问题,与会专家畅所欲言,思想火花不断碰撞。

  “有效性是企业合规整改的灵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长江学者陈瑞华指出,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目标,是涉案企业建立一套有效预防犯罪的管理机制,达到企业依法依规的效果。为实现这一目标,检察机关应将合规整改的“针对性”和“体系化”进行有机结合,确保合规计划设计、执行、结果的有效性。

  “聚焦合规建设的本土化问题,与会学者的发言反映出目前的理论与实践已经逐渐摆脱了先前对域外刑事合规路径的依赖,这对于刑事合规制度前行的意义很大。”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南京大学经济刑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孙国祥如是说。

  【模式创新】

  改革做法举措

  独具区位特色

  本届论坛中,福建、厦门实践被实务与理论专家反复提及,“创新”“有特色”更是高频词汇。

  “厦门将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范围拓展至十余个行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凝聚了更加广泛的改革共识。还主动依托涉台检察联络室,选任台胞作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拓展专业领域双向交流,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燕培指出,厦门市检察机关聚焦厦门特区海丝中央法务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特区等多区叠加的区位特点,改革做法举措独具区位特色,试点成效后发优势明显。例如,“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积极探索建立异地合规协作机制、简易合规程序,加强行刑衔接,取得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形成有益的经验做法。”

  “准入和验收标准审查指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和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检察院与法院的合作框架……厦门市检察机关关于涉案企业合规制定的一系列机制规则非常详尽,对于每个关键的问题基本都给出了具体的回答。”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黎宏特别为《涉案企业合规准入标准审查指引(试行)》《涉案企业合规验收标准审查指引(试行)》两部创新机制点赞。

  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是首次线下参加企业合规的研讨。他表示,企业合规建设在我国检察机关推行发展很快,从理论界引荐国外相关制度开始,再到与实务部门相结合,甚至参与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且已经开始影响到立法。“我认为,福建的做法还是很有长处,特别是看到了厦门思明的经验,尽管案件数量不多,但是对合规启动和验收审查的标准都做得很细,研究深入。”

  专业理论与司法实务的交流与碰撞,擦出智慧的火光,推进合规改革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厦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金喜表示,下一步,厦门市检察机关将立足厦门区位特点,发扬特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快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检察服务中心,推动改革不断走深走实,助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高地。“我们将抓住先机优势,汲取本次论坛的智慧资源,加快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厦门企业刑事合规建设迈上新台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厦门经验’‘厦门样本’。”

  【亮点】

  打造精品典型案例

  据介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围绕“真合身”“真合规”的要求,主动商请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推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其管理委员会、专业人才库,着力监督“真评估”“真整改”;坚持以打造精品、典型案例为目标,组建涉金融、涉税和涉知识产权专门办案团队,思明区检察院已对2个涉知识产权案件企业启动合规考察;聚焦司法实践的难点堵点,探索将企业合规向侦查阶段前伸、向审判环节后延,创新办案新模式。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