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吴仰泽)昨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接听市长专线,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
据介绍,新修订的《噪声法》已于今年6月5日施行,从适用范围、分类防治、新增热点、处罚力度等六大维度,全面提升噪声防治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力量,聚焦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等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宁静的生活空间,“还静于民,还夜以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噪声法》,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对各职能部门职责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制订《噪声法》学习宣传贯彻计划,举办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噪声法普法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部相关专家授课。“我们结合厦门市建设现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工业布局规划,对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修编。按照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深化开展‘静夜守护’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城区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业生产活动等领域影响突出的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称。
数据统计,自7月“静夜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查夜间施工892家次,处罚10起,罚款23万元,建筑工地噪声自动监控设备新增91处;检查工业企业90家次,责令整改9起,处罚1起自《噪声法》施行以来的首例工业企业违法案例,罚款2.5万元;商业活动排查576处,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检查639家次,公共场所排查314家次,居民小区检查220家次,合计责令整改53起。
市民朋友若需投诉噪声扰民问题,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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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