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中介费签了合同 房子却卖给别人 咋办?男子将中介告上法庭
法院:中介公司未尽到应有的审慎义务,应返还3万元中介费
2022-08-05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付了10万元定金的房子,却被卖给他人。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2019年2月,白先生在某中介公司看中厦门某小区挂牌出售的房屋,经中介磋商,白先生最终决定买下这套房子。然而,前来签约的并非房屋产权人大金(化名),而是其弟弟小金(化名)。出于对中介公司的信任,白先生与小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10万元和中介费3万元。

  2019年3月,白先生催促对方办理房产转移手续,却遭到拒绝,大金说他并没有委托小金出售房屋,也没有向中介公司提供委托书,而上述房屋也已经另行出售给他人。

  白先生说,签合同时他就反复向中介确认过合同效力,中介再三保证大金有委托小金出售房屋,合同也明确了中介应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等义务,所以他就和小金签了合同,还将自己原有的房屋出售以准备支付大金房屋的房款。

  白先生为了买这套房子损失巨大,遂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中介费。

  法院认为,该中介公司在明知小金并非讼争房屋产权人的情况下,仅凭小金自称有代理权就认为其有权出售讼争房屋,并介绍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未尽到作为专业房地产中介应有的审慎义务。因此,白先生要求中介返还3万元中介费的诉求,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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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