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
仿冒厦企名牌产品 外省四家企业遭查
市市场监管部门赴杭州,查扣涉嫌仿冒球拍配件6000个
2022-08-05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制图/王雅芳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王明发 陈小燕)这家厦企拥有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外省却有企业生产销售仿冒产品。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协助伟士(厦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远赴杭州打假维权,并协助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4家侵权企业进行查处,现场查扣涉嫌仿冒“WISH及图形”商标的球拍配件6000个。

  据了解,伟士(厦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主营羽毛球拍、网球拍、壁球拍及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产品70%外销,是全球大型球拍生产企业之一。该公司拥有的“WISH及图形”商标于2010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多次被商务部评定为“中国出口品牌”。

  今年6月,该公司向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外省有企业正在生产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羽毛球拍,请求协助打假维权。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调查,认真研判涉嫌侵权产品,指导伟士公司进行相关证据材料的搜集,并对涉案侵权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摸排。随后,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部门取得联系,提前就执法维权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协调,并商定于7月13日展开查处行动。

  7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与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队一起行动,对伟士公司提供的涉嫌商标侵权的四家企业进行查处,现场查扣涉嫌仿冒伟士公司注册商标的纸箱160个和球拍配件5大箱6000个,有效制止了违法侵权行为。

  【法规】

  仿冒品牌产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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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