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市民宗局解读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政策
2022-08-10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何无痕 实习生 黄亦男)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民族成份?需要怎么办理?昨日上午,市民宗局领导接听市政务热线,解读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政策。

  据介绍,2016年《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公民民族成份申请变更有更明确的规范,进一步细化申请民族成份变更要提交的材料,相关部门在审批程序和信息共享方面也做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申请者可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市民宗局民族处处长陈彬煌表示,市民宗局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近年来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尽量做到当天即可完成区级受理及审核,最大程度缩短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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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