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三处场所采取“不见面”服务
线下服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告
2022-08-17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庄筱婧)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湖里区人民法院、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近日采取“不见面”服务,线下服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告。

  自8月15日起,湖里区人民法院暂停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非法院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进法院。群众可通过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网上通道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自8月12日起,湖里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现场来访。提倡群众选择来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12309”App)、致电(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非接触方式反映信访诉求。

  自8月15日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不见面审批”,建议优先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湖里分厅、“闽政通”App、“e政务”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业务。确实需要现场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倡预约办理。预约成功后,居民需在预约时段内前往现场,进入大厅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采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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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