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詹文)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国豪主持。
会议听取了《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一审)、《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草案)》(一审)、《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一审),市政府关于202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我市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情况、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事项等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此次常委会会议将于本月25日召开,会期两天。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代表议案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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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