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海鲜大排档 公布三起违法案例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6月起开展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为期半年
2022-09-01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李惠子 陈小燕

  用死的海鲜产品替换顾客点的鲜活海鲜产品;在网络平台上虚构星级和评分冒充“抖音网红店”“五星商家”……6月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为期半年的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针对游客投诉较多的海鲜大排档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立案查处三起违法案件。

  案件1

  “死波龙”变“龙虾大咖”

  在一家海鲜大排档二楼的一个角落,执法人员发现冰箱里存放着冰冻太子蟹、冰冻波士顿龙虾和小青龙等。现场调取进货账单、菜单、销售单据后,进货账单上赫然写着“死太子蟹”“死波龙”等品名,进价只要几十元。但该排档一份“龙虾大咖”菜品售价竟要300元。

  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商家一开始拒不承认,辩称这些死海鲜是给自己员工吃的。但面对近50只的冷冻海鲜数量,商家最终不得不承认,是将死的海鲜当作活的制成菜品,售卖给客户。

  经查,该店家在实际销售中,要求员工向顾客重点推销在店内海鲜池中活的波士顿龙虾、小青龙和太子蟹,称重后将活的海鲜拿进厨房;再让员工到二楼冰柜,将里面的死海鲜拿到厨房里进行加工,制作成相应的菜品,活的海鲜则趁顾客不注意重新放回海鲜池中。菜品做法以做成海鲜大咖或者爆炒等辣味为主,顾客一般吃不出来,还以为是点菜时看到的海鲜池里活的海鲜。

  该商家涉嫌将死海鲜当作活海鲜售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规定,依法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制图/张平原

  案件2

  为求“网红”流量做虚假宣传

  为了引流,商家动了“手脚”。在一家海鲜大排档,商家宣传招牌上公然写着“抖音小红书 人气榜★★★★★5.0上榜餐厅”“网红打卡 诚信经营”“抖音网红”等字样 。但经执法人员调查,抖音和小红书上并没有星级和5.0评分,该商家为了招揽生意,制作相关牌匾,已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执法人员已对商家立案调查,将依法查处,给予相关处罚。

  案件3

  消毒柜里蜘蛛吐丝

  在日常执法中,餐具未消毒,经常是以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进行处理,责令整改即可。但实际上,餐具未消毒已涉嫌违法。在一家海鲜大排档,执法人员发现商家的消毒柜里无序叠放数十个碗盘,消毒柜内侧部分生锈且有蜘蛛丝。商家承认消毒柜坏了且未曾修理,餐具未消毒就提供给消费者使用。

  执法人员指出,该商家涉嫌未维护消毒设备、使用未消毒餐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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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