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2-09-07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权属人陈莞绥(已故)等叁口人持有同字第058254号《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述房产因权证遗失经认定符合条件,政府将予以征收补偿。现代理人[陈莞绥(已故)等叁口人的相关权属人]林花盆提出货币补偿,政府拟按货币化给予补偿补助,如有异议者,请在登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18030283536)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及相应证据,逾期补偿补助款将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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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