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厦门港。(本报记者 王协云 摄)
厦门“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作为全国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厦门要建设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厦门发展的支柱产业,发展蓝色经济潜力巨大。
9月5日,市政协举行“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助力经济转型发展”专题协商会议,各政协界别活动小组、各民主党派以及湖里、集美、翔安三区政协代表在会上做重点发言,围绕建设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海洋高新产业园、壮大海洋经济产业集群、打造海洋文化新地标、做大做强“智慧厦门港”等方面建言献策。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建设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
●陈善昂(市政协委员,代表民建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树立地缘背景下陆海统筹的“大海洋”发展观,聚焦建设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强调发挥海洋的通道、资源和文化优势,使海洋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在海洋关键领域具有较强吸引力、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国际性城市。
把准海洋经济跨越发展的方向,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产业为重点,培育海洋新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推动航运服务、滨海旅游、海洋渔业等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海洋金融等高端服务业为核心,重点推动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科技教育等极具临港特色的蓝色经济产业协同发展,建设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基地,打造海洋特色产业园区。
明晰海洋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建设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努力将厦门港建成“世界一流港口”,“丝路海运”成为“一带一路”国际航运服务的重要平台。成立厦门市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发展委员会。
推进龙头企业创新发展
壮大海洋经济产业集群
●缪朝炜(市政协委员,代表民革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实施海洋经济龙头企业发展战略,重点培育海洋新兴龙头企业。建议针对现有优势产业,以延伸海洋产业链和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为切入点,加大科技投入,打造一批全球海洋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
助推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借助军工科技发展海洋装备龙头企业。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孵化具有市场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集群,成为华南区域海洋装备龙头高地。助力海洋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在科研和科技产业项目立项方面予以支持;打造突出以涉海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政府牵头,联合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打造实验室、监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应优先采购本地龙头企业产品。拓展海洋龙头企业区域合作空间。加强闽西南协作,应在闽西南区域一体化发展中担当“领头羊”的角色,联手打造全国领先的海洋经济示范区。加快海峡两岸海洋新兴产业的对接与融合。
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发展
促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
●陈昌萍(市政协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厦门市委发言)
构筑海洋科技人才高地。加快推进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厦门海洋工程大学,打造全国第一所具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本科层次海洋职业大学。引进一批中科院、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水平海洋研究院、分院等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建设优势特色海洋学科。建设两岸海洋教育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打造海洋科技创新平台。集中力量支持国际一流、国内先进水平海洋类科研创新平台,培育建设国家或省部共建实验室;争取国家实验室在我市落户,加快海洋创新实验室建设,谋划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城;在翔安、海沧等海域建设国际一流的海洋综合试验场;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快海洋科技政策创新,力争海洋研发经费达到海洋生产总值的3%。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和人员采取技术转让、成果入股、共同开发等形式,畅通、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发挥金砖创新基地优势
推进海洋装备产业国际化
●杨军(市政协委员,代表农工党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厦门应充分发挥金砖创新基地政策优势,进一步推进厦门海洋装备产业国际化发展。
加大对金砖国家海洋装备产业、资本及人才“引进来”力度。着力引进其海洋装备产业企业及其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在厦落户,鼓励引进其他金砖国家海洋装备创客项目。在厦举办金砖国家海事展,吸引其他金砖国家海洋装备企业来厦参展。支持其他金砖国家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业务试点,对海洋装备企业进行投资。加快厦门海洋装备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强金砖创新基地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厦门海洋装备企业参加其他金砖国家海洋装备展会,拓展其他金砖国家市场业务。加强技术合作转化,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举办金砖国家海洋装备技术创新论坛,搭建相关科研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加速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与其他金砖国家海洋装备数字化转型合作机制,建设金砖国家海洋装备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数字赋能。
打造海洋文化新地标
促进高崎渔港片区升级改造
●王秀珠(市政协委员,代表湖里区政协发言)
建议从促进高崎渔港片区升级改造入手,建设海洋文化主题园区,把高崎渔港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港,打造成名扬海内外的海洋文化地标新名片。
建设最具闽南海洋文化特色的国家级海丝馆。把国家海丝文化和闽南文化及华侨文化等区域性文化元素充分融合在一起,进一步构建与海丝国家的沟通平台,促进文化交流和商贸产业投资并行的开放性发展格局。建设海事博物馆,展示厦门港口辉煌发展史。建设国家级海上科考综合保障服务基地和海洋科普基地。打造文旅结合的沉浸式体验渔港小镇,成为集文化熏陶、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沉浸式体验的城区新名片。打造以西海域为腹地的海洋水上运动产业。完善提升以帆船和游艇为代表的海洋文化及运动休闲,创新性发展厦门帆船和游艇运动产业链,建设帆船学校及青少年培训基地,建设国家级帆船运动员人才培养基地。
前瞻布局加强国际合作
建设海洋资源平台型中心城市
●林涛(市政协委员,代表民盟厦门市委发言)
建设国际特色海洋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建设厦门海洋资源交易中心,可从码头建设、航线运营、使用权转让、经营权租赁等项目中选出一批有海洋资源代表性的项目,制定交易规则,以点带面;建设海洋碳汇交易中心。
建设国际特色海洋治理合作中心城市。依托厦门市海洋国际合作中心,加强与“海丝”国家的国际合作。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探索建立联合仲裁机制,加强国际海洋法律服务创新。推动设立专业化涉海金融机构,吸引各类涉海金融服务企业落户厦门。
建设国际特色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建设“数字海洋”大数据中心,推动采用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建立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成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国际海洋科技创新金融平台,考虑设立政策性国际海洋科技发展银行。
加快建设海洋高新产业园
助力构筑经济发展新支柱
●吴旗荣(市政协委员,代表翔安区政协发言)
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对标“全省唯一”的定位,尽快建立高效运转的机制。打造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即构建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渔港经济与海洋种苗业、海洋文创与高端滨海旅游、蓝碳与海水综合利用,以及海洋研发、海洋总部经济等“6+2”高端产业体系。打造新型要素集聚的高地,努力做到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必需的相关要素,包括科研、人才、优惠政策等相互贯通,充分发挥园区引领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
突出统筹平衡的导向,促进园区开发早出成效。在开发过程中,突出三个平衡:在公共配套上“专块平衡”、在开发时效上“积极平衡”、在项目用地上“紧张平衡”,充分发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开放兼容,打造要素充分流动有效供给的产业高地。建议面向产业需求构建系统化的政策体系,打造开放式科研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吸引世界各地人才和科研成果向园区集聚和转化。
数字赋能优化港口生态
做大做强“智慧厦门港”
●蔡冬梅(市政协委员,代表集美区政协发言)
大力推动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打造国际智慧港口、绿色港口的典范,推动厦门港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厦门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全面部署港口感知系统,夯实数据基础。建议依托航标、灯塔、码头、桥桩等基础设施,加大对港口环境数据的采集,形成全方位的实时感知系统,为打造智慧港口和绿色港口夯实数据基础,为航行安全保障、船舶进出港引航、码头生产调度、港区内事故处置提供有力的支撑。多维度数据共享融合,提升港口航运服务效率。在各部门和企业之间建立统一的信息流转平台,建立一套集泊位、船舶、航标、航道以及立体感知体系等多数据融合交换,深度挖掘数据价值的大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形成信息按需分配、多部门业务联动、企业提升生产效率的智慧生态。发展港口数字孪生技术应用,布局未来产业发展。借助国际海洋周影响力,发力海洋港口经济。建议每年国际海洋周在厦门港设置分会场。
构建海洋碳汇交易平台
助力厦门发展海洋经济
●李冠华【市政协常委,代表特邀二(港澳)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制定出台推动海洋碳汇交易的相关政策。建议成立我市海洋碳汇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完善鼓励措施,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重大活动和经营场所碳中和项目都优先采用海洋碳汇进行碳中和。建议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与国际合作伙伴联手,共同帮扶外贸企业,市政府给予财政支持,同时带动蓝碳交易。
连接大湾区走向国际。打造全国蓝碳交易城市名片,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碳中和与碳交易集中服务平台,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碳汇登记、科研、交易、结算等“一站式”蓝碳要素聚集区,打造蓝色碳汇经济“厦门样板”。发挥金砖国家机制作用,尝试率先与金砖国家展开合作,以此作为“全球蓝碳交易”的起动点。依托香港走向全球,建议厦门与香港共同建立“蓝碳产权交易市场”。加强海洋碳汇交易交流合作。厦门与香港可先考虑以民间渠道建立“蓝碳产权交易协会”。
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
完善海洋生态治理
●陈立(市政协委员,代表台盟厦门市委发言)
建立海洋生态治理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建立海洋生态治理的行政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协调个案处理。建设并完善海洋生态治理行政司法协同办案平台,在违法信息提示、案件线索移送、协同调查取证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治理。明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和程序,持续规范海事行政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行使,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刑”。
形成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侦查职责,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积极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力争为全国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创设厦门样本。大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实践。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积极举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基金规则,资金来源应当从政府拨款为主向损害赔偿为主转变。
(按大会发言先后排序)
【链接】
2021年厦门海洋经济
占地区生产总值23.4%
“十三五”时期,厦门海洋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海洋经济规模持续壮大。2020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1405.2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22%,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发展前列。2021年,厦门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达1645亿元,同比增长17.1%,占厦门地区生产总值的23.4%。根据《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在2025年全市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2035年达到35%,将努力建成全球特色海洋中心城市。
我市努力构建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我市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创新发展示范市、智慧海洋典范城市为目标,持续推动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目前有海洋龙头企业26家,涉海上市企业11家,年收入超1亿元海洋经济企业20家,年收入超10亿元海洋经济企业2家,正在加速形成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港口物流、滨海旅游、临海工业等为主体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努力构建海洋研发创新载体,打造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厦门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和翔安火炬双创基地、沙坡尾海洋经济服务中心和欧厝海洋院士工作站,充分发挥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作用,打造23个海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促进海洋科技成果孵化育成落地。
▲厦门是中国大洋深海生物基因资源研发的发源地与研发基地。从1998年起布局发展深海基因产业,通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立了世界最大的海洋微生物菌种资源库。图为中国海洋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定期移植保藏海洋微生物菌种。 (本报记者 张奇辉 摄)
探索海洋碳汇交易
厦门取得多项成果
近年来,厦门在推动海洋碳汇交易方面做了不少工作:2017年参与制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碳中和项目方案,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历史上第一次实现“零碳排放”;2021年设立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平台,与院士团队合作成功开发完成中国首个红树林海洋碳汇方法学;2022年1月,完成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15000吨海洋渔业碳汇交易项目,标志着我国海洋渔业碳汇交易领域实现“零的突破”;2022年2月,运作建设了全国首个运用海洋碳汇实现社区碳中和的“零碳小区”,创新了“海洋碳汇+文明创建”的新模式;与兴业银行合作设立全国首个“蓝碳基金”,探索逐步开展蓝碳金融等。
(引自会议发言材料)
本版文/午马 整理
本版图/本报记者 黄晓珍 (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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