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十五种情形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
2022-09-20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规定》主要规范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所作的组织调整,其中规定干部具有《规定》所罗列的十五种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同时,还规定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相关程序等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