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江文婷 叶生明)点餐时点了2斤小青龙,用餐后店家却以7斤计算结账?近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位于环岛东路的一家海鲜餐厅进行了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在该餐厅经营场所现场调查了解到,当晚,投诉人在该餐厅用餐,共点了5只小青龙,点单时服务员估计总重量约为2斤;但之后后厨提供给餐厅服务员的信息为每只小青龙估重0.7斤,服务员根据信息将合计3.5斤的点餐情况录入平板点菜机。但该餐厅负责出单的另一名服务人员未看到下单情况,重复输入了相同斤数,导致结账时显示重量为7斤。消费者在结账时现场提出疑义,餐厅当晚退还了相关费用。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查实,该餐厅在提供海鲜菜品的过程中,习惯由后厨人员按海鲜的进购金额和重量等为参考,对单只海鲜进行估重,以估算出的重量进行结算,并未进行实际称重,且未将该重要信息告知消费者。涉事店家的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结合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和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严打欺诈宰客等违法行为,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