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2022-09-23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精神,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驻厦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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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