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谢燕茹 记者 林岑)昨日,海沧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海沧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海沧区监委成立以来,截至2022年8月,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318条,立案查处78件78人,给予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21人。
近年来,在市监委和海沧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海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支持下,海沧区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关切,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选取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特殊人群就医、弱势群体救助、农民工工资发放、农村“三资”管理、商家食品安全等22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点题整治”;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和腐败案件47件47人,其中公职人员20名;深入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选取21家企业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收集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和工作作风问题。2020年以来,累计走访企业49家(次),收集问题35条,均已办结。着力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基层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效能提升。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海沧区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坚持依法规范履职,进一步依靠人大支持,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充分依靠群众,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效能;坚持打造过硬队伍,进一步涵养为民情怀,锤炼务实作风,持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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