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竟宣称“包生男孩”
女子一心动 花了六千多
要求退款遭拒起诉商家;海沧法院一审判决商家退款并支付赔偿金
2022-09-26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厦门一女子为了“包生男孩”,花了6000多元在网上购买保健品,商家声称自己采用日本专利技术,无效全额退款。近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小敏和丈夫一直想要生个儿子,于是千方百计寻找各种所谓“偏方”。一日,小敏在网上偶然浏览到一家店,店内有一款保健品,标注吃了能生男孩。客服还声称,有80%以上的几率成功,坚持服用一周期以上概率更高。

  小敏心动了,直接购买了4个周期的“夫妻同补三个月套餐”,一共花费6000余元。收到货后为了稳妥起见,小敏询问医生这种药品有没有用。

  医生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这类的东西不仅没用,甚至可以称之为假药。”小敏联系商家要求退货赔钱遭拒,一怒之下她将商家告上法院,起诉对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海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商品的功能宣传中均含有“生男宝”“儿子”等表述;庭审中,被告明确表示案涉产品对生儿育女没有功效,可见被告在销售案涉商品时夸大其功效,涉嫌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因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依法应予以解除,原告要求退还案涉商品及被告退还货款6000余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被告在其产品介绍页面上以积极的言辞,故意夸大商品性能,提供虚假情况,使原告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条,原告主张四倍惩罚性赔偿金两万七千余元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对于三倍赔偿金标准范围内的赔偿金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对于超过三倍赔偿金标准的部分,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货款6000余元,同时原告应将案涉商品退还被告;被告偿付原告赔偿金2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