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8号通告
倡导本地过节 减少跨省出行
2022-09-27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莼)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8号通告,就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做相应要求。

  通告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尽量选择在本地过节,减少跨省出行,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省内有序流动。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通告要求,所有入(返)厦人员抵达后应立即在一场两站(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进行落地检(通过自驾等其他方式的第一时间就近检测),并在第三天再检测一次。近7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厦后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鼓励群众每72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频次落实“应检尽检”“适时抽检”。

  通告还要求,影院、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旅游景点,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包括门诊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零售药店等重点机构均应设置场所张贴码、数智哨兵或智能防疫闸机。广大市民游客进入上述场所,均须“扫码通行”。同时,进一步提倡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缩小规模、减少人员数量。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场所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告还指出,对重点场所经营管理者或聚集性活动主承办方拒不执行“扫码通行”、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对存在较大涉疫风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或者未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扫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