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调整思明区、湖里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思明区东明路(槟榔中学正门口至槟榔路口段)实行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单向行驶,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
二、湖里区东港路(东港北路口至双狮西路口段)实行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单向行驶,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五缘湾道枋湖南路口南进口禁止机动车右转弯,北进口禁止机动车左转弯(公交车除外)。
本通告自2022年9月30日0时起实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按该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