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当庭裁判第一案
跨国海运纠纷圆满解决
2022-09-30 00:00来源:厦门日报

  互联网法庭庭审现场。(徐海燕 摄)

  本报讯 (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朱忠宝 朱可为)“现在宣读裁定……”昨日下午4点40分, 厦门涉外海事法庭的互联网法庭中,一起涉疫跨国海运纠纷画上圆满句号,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这是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裁判的第一案。

  据悉,该案为典型涉外海商合同纠纷。原告是国内某贸易公司,被告系境外承运人。涉案货物到港后,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在口岸监管和检验检疫时间较长,原告认为被告单方结算和扣收了不合理的高额集装箱超期使用费,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被告则抗辩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证明超期使用费系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且费用按照承运人网站公布的费率收取,并无不合理之处。

  考虑到被告代理人身处异地,临近国庆假期往返奔波开庭,既可能带来人员流动感染疫情的隐患,又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法官决定启用互联网法庭,采取原告代理人“线下”到庭、被告代理人“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本案。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询问和调查,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辩论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就主要焦点进行了合议。恢复庭审后,审判长向原告释明了案涉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在审慎权衡下,当庭申请撤诉。合议庭经合议后,准予撤诉并当庭裁判。

  厦门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涉外海事法庭负责人陈萍萍告诉记者,本案事实清晰,当庭合议当庭裁判,简化了传统涉外纠纷耗时较久的诉讼过程,让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解纷成本。同时,当庭裁判涉外案件,也增强了裁判透明度,提高了国际公信力。

  据悉,厦门涉外海事法庭于9月7日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揭牌成立,是经最高院批准的全国海事法院首个专门审理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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