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晓菁 见习记者 易婧)昨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周绍金接听市12345政务热线透露,今年以来,我市已补助商品有机肥超过8000亩,大大调动种植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积极性。
周绍金表示,通过施用商品有机肥,可以培肥地力,增加土壤养分,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作物抗逆性,提升作物产量及品质,从源头上为生产优质农产品提供立地条件,促进我市农业绿色优质高效发展。
出台商品有机肥施用补助政策,鼓励有机肥替代化肥,是我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惠民举措。我市商品有机肥补助政策自2017年实施以来,历经多次调整,不仅受益面进一步扩大、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周绍金说,当前政策补助对象为在耕地上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最多补助1吨,每吨补助500元,如果购买的商品有机肥每吨售价低于500元的,则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80%进行补助,补助资金采用“以奖代补、先施后补”的原则。据了解,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市补助商品有机肥2.27万亩次,财政补助资金兑现超过1100万元,累计带动推广应用有机肥面积达102.9万亩次。
政策的实施,进一步调动种植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积极性,减少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全市化肥使用量从2017年的1.238万吨减少至2021年的1.045万吨,减少了15.6%,有效促进我市耕地质量保护与地力提升。
周绍金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实施商品有机肥补助,加大示范推广力度,进一步简化优化申报流程,便于群众申领补助款,并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带动种植户科学、绿色施肥,构建我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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