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在五显镇明溪村公开宣判。
同安区检察院指派优秀党员深入五显镇、莲花镇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乡镇开展实践。
文/本报记者 林健华
通讯员 韩超 同检宣
图/同安区人民检察院 提供
“党旗红”如何引领“检察蓝”,进而服务好“生态绿”?日前,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构建的“党旗红+检察蓝+生态绿”工作机制,获评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在厦门,全市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由同安区检察院集中管辖。一直以来,该区检察院全面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司法理念,以党魂引领“检心”,助力平安同安建设,共同守护山海家园。
打响生态保卫战
赓续红色初心
想要弄清乡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痛点、难点、堵点,不能坐在办公室里,必须走向田间地头。在五显镇、莲花镇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乡镇,同安区检察院指派一批优秀党员兼职网格锻炼,开展实践。同时,与汀溪镇造水村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常态化开展扶农、扶智、扶困等共建活动。
“思民生之要,解百姓之盼,集结先进力量打响生态保卫战。”同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理念融合、实践融合、考核融合全面推进党建业务融合,该院已连续七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机关党总支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共有31个集体和72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用好用足红色资源,全面推进党建业务融合。长期以来,同安区检察院推广沉浸式学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前往莲花镇军营村和白交祠村驻点培训、走访研学,深刻领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发展思路;实现清单式落实,成立生态检察专职机构,在全省率先推行涉生态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将党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实现同向聚合、深度融合。
守好党建前哨站
诠释蓝色使命
法庭宣判进村里,司法服务到跟前。近日,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郭某生、郭某得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在五显镇明溪村公开宣判。
许多旁听村民都是第一次见到“法庭”,也第一次了解到,原来山上的野生金豆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郭某生、郭某得在未办理采集证情况下,多次上山采挖,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以案释法,源头抓起,要知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同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始终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能动积极履职,依托“驻乡镇、驻侨台、驻河长”等党建前沿阵地,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检察蓝”走向哪里,党建就延伸到哪里。服务“三农”,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在保护农用地种植条件以及农药经营销售、农药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能动履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侨台”,与竹坝侨安社区开展支部共建,开展侨台界普法讲座、法治进侨企台企进社区等活动;着眼“平安”,开展提升平安建设“三率”攻坚行动,清单式推动提升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好评率、执法工作满意率。
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能现身说法?同安区检察院针对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类犯罪案件,引导督促相关责任人,以替代性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吸引抖音粉丝44.6万人次。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普法’锻造党建融合责任链。”同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年来,生态修复成果显著,共追缴生态资源退赔款663万元、生态修复费近500万元,补植复绿455余亩,修复矿山2座,复垦耕地、林地100亩,放流鱼苗135万余尾。
立足生态保护党建品牌,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当前,同安区检察院形成适用于山、水、林、田、海等不同生态环境的追赃挽损模式,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矿山回填和缴纳无害化处理费用等针对性手段开展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此外,全力打造生态普法先锋队。以乡音讲述,组织党员深入乡村,制作厝边讲法方言动画视频;以科技传达,设立生态检察展厅暨海丝中央法务区生态检察服务中心,利用AR、VR、全息等技术辐射同安区14万名中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