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部分道路机动车辆行驶限速值的通告
厦公交管通[2022]63号
2022-10-20 00:00来源:厦门日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部分道路通行能力和路网整体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自2022年10月25日零时起上调部分道路机动车行驶最高限速值(以下简称“限速值”),并增设调换、更新相应的道路限速标志标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翔安大道翔安南立交至沈海高速翔安收费站跨线桥(不含)段主线,小型汽车限速值由80公里/小时调整为9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维持80公里/小时不变)。

  二、田集连接线集美大道至海翔大道段,小型汽车限速值由80公里/小时调整为9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维持80公里/小时不变)。

  上述道路调整限速值的具体情况以实际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