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从下月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
2022-10-26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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