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2022-10-29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詹文)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豪主持,副主任孙明忠、陈琛、郑岳林、王成全,秘书长陈鸿萍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市政府副市长李辉跃,市监委负责同志,市中级法院院长谢开红、市检察院检察长吴金喜、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和初审报告,《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审查报告,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挥侨资源优势助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促进就业和破解企业‘用工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此次常委会会议为期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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