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征收评估报告送达的公告
2022-11-01 00:00来源:厦门日报

  邵吉龙、邵结全、邵结辉、邵吉来、邵结福、邵金凤、邵金英、邵金环、邵金莲:

  你方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鹤井巷2-3号的房屋位于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集美段(杏滨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厦乾元房估字(2022)第ZX22217、ZX22222号《征收估价报告》已出具,因我单位尝试多种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征收估价报告》,现向你方公告估价结果:

  你方位于杏滨内茂安置房地块一1号楼301室的安置房评估结果为20648元/平方米,总价值188.52万元;位于杏滨内茂安置房地块一5号楼302室的安置房分户评估结果为20856元/平方米,总价值171.12万元。

  请你方至杏北路3号征收工作点领取该征收估价报告,若你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逾期未申请复核鉴定视为无异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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