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聚力 打造海事品牌
厦门海事法院立足涉外专门审判职能,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
2022-11-07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海事法院创下多个“首次”

  ●发布全国海事法院首个《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南》:有力促进商事仲裁在国际争端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为纠纷的多元解决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展示仲裁友好型法治大国形象。

  ●出台全国海事法院首个《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为破解当事人跨境“举证难”,协同推进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引、帮助和支持。

  ●发布福建法院首个针对外国法查明的规定《厦门海事法院外国法查明指南》:着力突破涉外海事审判中外国法查明的难点问题,提升了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今年9月29日,厦门涉外海事法庭第一案当庭裁判。

  

在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文/本报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朱忠宝 朱可为

  图/通讯员 徐海燕

  福建,东海之滨,南来北往的商贾货轮连通着旺盛的国内外需求。经贸繁盛景象的背后,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在勾勒新时代法治福建建设、打造法治强省的宏伟蓝图中,“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成为一块关键拼图。

  厦门海事法院因海而生、凭海而兴,长期以来为福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随着海丝中央法务区落地建设,厦门海事法院奋楫争先、向“海”图强,强化涉外海事审判工作、参与国际商事海事法律规则制定、促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一年来,厦门海事法院紧紧围绕海丝中央法务区总体建设方案要求,走出了一条办案精品化、队伍精英化、视野国际化、制度创新化的海事审判之路,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朝着“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目标壮阔远航。

  搭建专门化涉外审判平台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2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首个涉外海事案件专门审判庭——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挂牌成立。

  自诞生之日起,厦门涉外海事法庭便肩负着重要使命——集中审理厦门海事法院辖区内的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管辖范围全面覆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为共建“一带一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现在宣读裁定……”今年9月29日,在厦门涉外海事法庭的互联网法庭上,一起涉疫跨国海运纠纷画上圆满句号,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实现案结事了。这是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裁判的第一案。

  “当庭裁判这一被称为‘可见正义’的高效解纷方式,不仅适用于国内案件,也可适用于涉外案件。”厦门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涉外海事法庭负责人陈萍萍介绍,“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经庭审梳理后较为明晰,当庭合议当庭裁判,简化了传统涉外纠纷耗时较久的诉讼过程。同时,当庭裁判涉外案件,也增强了裁判透明度,提高了国际公信力。第一个开庭审理的案件就能快速化解,鼓舞了我们打造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的信心。”

  成立近两个月,厦门涉外海事法庭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全面启动法庭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提升法庭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共收案128件,当事人涉及丹麦、法国、新加坡、瑞士、德国、韩国等国家。结案106件,其中判决47件、调解或撤诉59件,案件类型包括海上货运合同纠纷、共同海损纠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海上救助和清污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等。在努力办好案的同时,继续努力探索创新涉外裁判规则、涉外诉讼规则等,推动类案快审。

  当前,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正在不断拓展。在全国海事法院首创的“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和法务区引进的涉外高端法务机构和争端解决组织加强协作,对接《新加坡调解公约》新规定,与省、市涉海行政机关和民间调解组织共同打造国际化、信息化的多元解纷平台,进一步推进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海商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

  贡献“中国智慧”  推动国际海事纠纷解决

  近日,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福建元成豆业有限公司与复兴航运有限公司(REVIVAL SHIPPING CO.,LTD)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被英国知名出版社Informa UK plc.出版的《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Chinese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Reports)刊载,并被收录进拥有全球广泛用户群体的Informa i-Law电子数据库。

  这是厦门海事法院积极为国际海事纠纷解决贡献“中国智慧”的生动事例。目前,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已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均三成左右的海商事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相当一批案件标的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规则示范效应,受到国际业界的关注。

  前述涉及巴西大豆运输的海上货运合同纠纷,因妥善平衡船货双方利益,维护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流通性,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首次适用企业破产法关于互惠原则的规定,审结全国首例承认境外破产程序案,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互惠司法实践,被载入2021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海丝中央法务区运行以来,厦门海事法院以海事精品战略为抓手,审理一批具有规则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不断满足“一带一路”市场主体的纠纷解决需求,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厦门海事法院将着力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全国海事法院首创的“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探索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新机制,全面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高地的发展格局,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海商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打造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为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省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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