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建设标准化在线庭审场所
10个律师事务所获颁专用场所证书
2022-11-07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李隽 胡雨阳)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举行厦门市标准化在线庭审场所建设启动仪式,并为首批获准设立专用场所的10个律师事务所颁发证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廖惠敏表示,作为智慧法院的重要建设成果,网上立案、在线庭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诉讼参与方式,但当前缺乏规范的在线庭审场所运行规则及实践中网络信号不稳定等问题,成为阻碍在线诉讼进一步惠及大众的拦路石。厦门市标准化在线庭审场所建设,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大胆创新。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首批入选的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在线庭审场所进行验收。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共同制定的 《关于标准化在线庭审专用场所管理若干意见 (试行)》 ,标准化在线庭审场所指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社区等具备管理场所条件的单位组织设立的符合人民法院在线法庭审理活动要求的专用场地。在专用场所开展的在线庭审活动具有与在人民法院法庭开庭相同的法律效力。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设立,市司法局进行筛选后向市中级法院推荐,法院进行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设立。场地应符合人民法庭建设的基本要求,位置固定、干净整洁,同时应配备符合人民法院在线庭审要求的音视频软硬件设备,场所所在单位组织应制定相关配套工作机制等。专用场所向社会开放,案件诉讼当事人出于方便诉讼需求申请使用专用场所进行在线庭审的,场所所在单位组织应予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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