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昨日,厦门中院召开2020-2022年厦门破产审判白皮书暨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布厦门破产法庭工作情况。
据了解,经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编办批准,厦门破产法庭在2020年8月18日挂牌成立,成为福建第一家、全国第十二家专业破产法庭。该法庭近两年审结的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45天,仅为全国平均值的四分之一。
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两年多来,共受理各类破产、清算案件1387件,审结1268件,累计化解债务382.96亿元,处置盘活破产企业财产46.11亿元,盘活释放土地房产41万余平方米,推动100余家企业存续发展,为打造一流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两年多来审结的破产清算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涉及民营企业517家,国有企业1家,非企业法人46家。其中,小微企业410家,占比79.30%;破产企业负债数额较小,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有限。审结的破产清算与强制清算案件中,企业总负债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占57.45%;100万元-1000万元的占21.99%;1000万元-1亿元的占12.77%;1亿元-10亿元的占7.09%;10亿元以上的仅占0.71%。
为充分解决破产办理的高成本、低效率、不透明等问题,厦门中院于2020年10月研发上线全国首个运用司法链技术、全外网建设的“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实现破产信息发布、破产事务办理以及破产财产的处置和分配全流程、全在线、全公开、全可溯、零成本。
此外,破产审判机制在2020年、2021年连续两次入选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9件破产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福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院保护新技术新业态典型案例”“全省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在破产领域培育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模范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四十周年先进典型人物”等领军人才和先进典型,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组、上级法院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