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落户集体户子女在哪上学?
小学和初中阶段,若所在区学位不足或被统筹到其他区
2022-11-09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佘峥)市教育局昨天在官网公布《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最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指出,新落户的集体户,如果所在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市教育局表示,这是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新落户群体的就学保障工作而制定。

  从《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简称《办法》)看,和六月厦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新政是一致的。

  总的来说,对于新落户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保障户籍儿童少年在厦就学权益。

  统筹方法分两类对象实施,一是“两一致”,二是集体户。

  “两一致”这样统筹

  幼儿园阶段,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自行联系。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的,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可申请就读户籍所在片区公办学校。“热点学校”招生对象还需满足学校招生条件,学校学位严重不足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初中阶段,思明区、湖里区初一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划定片区,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到对应中学,派位结果不得更改。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初一招生,由所在区教育局根据实际,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定片区,派位到对应中学。初中转学按照市教育局当年秋季转学通知执行。

  普通高中阶段,按照“同级互转”原则,接受转入学校测试,通过后办理转学。“同级”指的是学生只能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样等级的普高。

  集体户这样统筹

  幼儿园阶段,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自行联系。

  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落户时间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如所在招生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区统筹安排;如所在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普通高中阶段,按照同级互转原则,接受转入学校测试,通过后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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