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实地走访企业,了解经营情况。
文/图 本报记者 薄洁
“我们企业已顺利申办住宿类新业态经营主体手续,日前正式营业了,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这是近日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转给“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的一条信息。该信息虽然寥寥数语,却凝聚了市纪委监委督办、市公安局推动,思明区属国企配合,合力为企业打通经营“堵点”的努力。
【反映】
没有房屋产权证明 无法获取特种经营许可
事情要从2019年底说起。范先生在观音山商业街租用了一栋房产,拟经营住宿服务。因受疫情影响,直到2020年8月才完成装修。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令他始料未及:新规出台,申办旅馆业的特种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这项新规难住了范先生的企业。原来,他们承租的是思明区一家国企的房产,这栋房产早在项目建设和竣工时就办理了相关手续,虽然整套建设手续完备,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我们前后投入了两千多万元资金,却因为在办证环节被卡住了,无法经营。”
一年多来,范先生多方奔走,但问题始终无法解决。2021年底,一个偶然的机会,范先生从本报“监督在线”的报道中了解到市纪委监委建立的“联系点”机制,便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反映这个问题。
【处理】
思明区属国企开具权属证明 打通第一个“堵点”
“联系点”第一时间转递了范先生遇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迅速按相关流程机制启动直查督办,组织工作专班走访相关部门,查找问题“堵点”。
走访人员了解到,范先生的企业租用的房产位于观音山海滨旅游休闲项目用地范围,目前由思明区的一家国企负责运营管理。
走访人员首站来到这家思明区属国企了解地块权属问题。这家区属国企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观音山中段商业街项目(含该房产)建设办理了用地、工程规划、施工等许可证,竣工后也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建设手续都是完备的,但确实由于政策、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无法办理权籍手续。
经市纪委监委推动,这家区属国企主动担当作为,立即为企业开具了权属证明,阐明该地块的有关情况,打通了第一个“堵点”。
治安管理部门寻找破解之策 打通第二个“堵点”
虽然有了这份权属证明,但依据规定,没有产权证,企业还是办不了旅馆业特种经营许可证。这处“堵点”又能否被打通?
下一站,走访人员来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表示,虽然范先生租用的房产没有产权证,但有关部门已开具权属证明,表明该房产的权属清晰,他们将立即就该问题进行调研,寻找破解之策,为企业排忧解难。在这一过程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与市纪委监委工作专班保持着密切的互动。
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我市公安部门今年创新建立了住宿类新业态场所准入标准,并出台《厦门市网约房及短期租赁房屋安全管理规定》,针对网约房及短期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有了新规定,全面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其中,对于从事网约房及短期租赁房屋经营的房屋应具备的安全条件也进行明确:除了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等条件外,房屋权属须合法、明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确认,思明区相关国企为范先生所租用的房产开具的权属证明,证明该房产的权属清晰,符合企业从事住宿类新业态具备的相关条件。
至此,第二个“堵点”也打通了。
【进展】
辖区民警指导 企业线上完成登记备案
随后,何厝派出所民警及时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正在推行的网约房及短期租赁房屋管理报备的工作措施告知范先生,其企业符合相关报备要求,可申办住宿类新业态经营主体,纳入网约房及短期租赁房屋的管理对象。
“这真是个好消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范先生立即着手申办相关手续。在民警的指导下,范先生登录“厦门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微信小程序,通过网约房及短期租赁房屋模块进行信息登记,并在线上签订了《网约房及短期租赁房屋责任告知承诺书》等,完成了网约房经营的登记备案。
范先生的企业之前遇到的经营难题,至此得到了解决。近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进行了电话回访,范先生表示,企业经营已步入正轨,他对未来市场充满期待和信心。
【同步】
《小区公共收益明细公示 从“糊涂账”变“明白账”》后续
我市1293个物业小区
已落实公共收益明细公示
截至本月14日,公示率达到89.79%
回访人员在市建设局查看小区公共收益明细公示落实情况。
文/图 本报记者 薄洁
不少小区业主发现,现在无论是通过“厦门物业管理综合平台”线上查询,还是小区公告栏的线下公示,都可以清晰了解到小区公共收益项目明细,一度令他们困扰的“糊涂账”变成一目了然的“明白账”。而这一变化源于“点题整治”中,市纪委监委联合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开展专项整治(详见本报11月2日A08版相关报道)。
本报报道刊登后,不少业主在“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留言,对市纪委监委精准“把脉”、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予以点赞,为“点题整治”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叫好。在留言中,还有一些业主继续反映涉及物业、业委会管理混乱,小区公共收益公示不到位等两大类问题。市纪委监委分门别类、逐一梳理,并带着群众的问题回访市建设局,了解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10月份我们收到省住建厅转来的督办件、业主来电及来邮投诉75件,环比下降46.04%。”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施行小区公共收益项目明细,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得到了不少小区业主的认可,这组数据说明了“点题整治”所取得的成效。为了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他们指定专人包片对今年第三季度公示情况进行每日督查,并对各区公示率、公示内容准确性进行抽查通报。截至11月14日,我市已有1293个物业小区按照新的示范文本通过小区公示栏、“厦门物业管理综合平台”等对小区公共收益明细进行公示,公示率达到89.79%。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指导各区建设局、街道对未及时公示、未按照新修订的公示模板公示、公示内容不准确的物业小区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屡教不改的物业企业予以通报及行政处罚。
为了提高公示透明度,市建设局还创新推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统一代理记账制度,探索以街道为单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统一交存、代理记账、及时公示,进一步规范、加强公共收益管理。市建设局表示,将总结殿前街道、杏林街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公共收益统一代理记账制度。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也将继续聚焦群众关切,着力巩固提升“点题整治”,督促市建设局将公共收益监管纳入物业管理日常检查、季度督查抽查、星级评定重要检查内容,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公共收益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回音壁】
问题:小区附近有异味
反馈:持续督促落实整改
同安区中海世茂府小区居民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反映,小区附近有一家大豆加工企业,近几个月频繁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同安区纪委监委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经核实,这家企业位于同安区城南工业区金富路,主要从事豆油、菜籽油生产加工,相关项目已通过环评验收并正式投产。7月接到居民投诉后,同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先后四次到现场检查和复查,企业已将西北侧空地肥料清理完毕,并禁止员工在上述空地进行堆肥。8月,同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突击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布点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当日企业符合排放标准。
鉴于该企业北侧为银晟书苑和中海世茂府小区,存在邻避效应,同安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指导、督促企业提高异味收集、处理效果,并提出对浸出车间废水收集池进行整改、对收集的废气做进一步降温处理等整改意见。对此,企业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予以落实。
同安生态环境局将持续督促该企业落实整改,若发现涉及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同安区纪委监委也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问题:人行道为何没施工
反馈:督促指定专人负责
“该路段附近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学校,人流量较大,人车混行存在安全隐患。”有群众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反映,海沧区嵩屿南二路118号附近缺少人行道,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最终得到答复,有关部门会补上人行道,计划于7月下旬完成施工,但是一直没有看到动工的迹象。
海沧区纪委监委接到市纪委监委的转办件后,迅速成立督办小组,多次走访现场以及相关责任单位。经核查,嵩屿南二路附近由于施工围挡导致原有人行道无法通行,确实存在部分人行道缺失的情况。6月下旬,海投房地产公司接到群众投诉件后,立即与区建交局对接,沟通有关事宜。区建交局牵头进行现场踏勘,并形成相关问题解决方案,明确先由海沧城建集团市政中心负责恢复该路段人行道铺设,再由海投房地产公司负责迁移相关项目施工围挡。
海沧区纪委监委查看之前的反馈记录并走访核实发现,因施工单位工作安排冲突,7月份无法安排人手进行场地清理、行道树修剪、材料准备等事前工作,此事被暂时搁置。在理清问题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定期反馈机制以推动施工进度,尽快恢复人行道。最终,人行道于8月28日恢复并交付使用。
本报记者 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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