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申报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2022-11-21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本市用人单位2022年申报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即原厦门市在岗残疾职工申报核定,以下简称联网认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以下简称超比例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厦门市)时间为3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 级)、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失业残疾人,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三、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非本市户籍)残疾人的,按福建省所规定的比例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四、联网认证申报方式:

  (一)全程网办。用人单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厦门市)”事项申报,全流程自主申报并根据系统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具体要求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

  (二)掌上办。用人单位以法人身份登录i厦门APP,搜索“残疾人就业认证”事项,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并对系统审核结果进行确认。

  (三)邮寄办或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根据办事指南要求,邮寄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申报。窗口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厅4号窗口;收件人:厦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核查科;联系电话:0592-7703748;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五、超比例奖励申报方式:全程网办,免申即享。即用人单位申报联网认证后,符合奖励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审核并推送结果,用人单位无须主动申报。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非本市户籍)的残疾人,不计入超比例奖励人数。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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