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去医疗机构就诊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022-12-08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莼)昨晚,市卫健委发布紧急通告,要求自12月8日起,所有前往全市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必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通告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12月8日起,所有前往全市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必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无核酸阴性证明,则需在医疗机构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后方可进入门诊缓冲区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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