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赵龙海)今年6月至12月,厦门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制度,规范社会服务机构内部管理,落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推动我市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以法人类型的社会服务机构为主要对象,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方式,区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抽查、问题整改”四个阶段实施。其中,组织396家市级社会服务和1402家区级社会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委托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医疗、养老、儿童康复等类型的40家社会服务机构的2021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4类138个,涉及社会服务机构38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8份;按照社会服务机构类型,分3个批次对问题社会服务机构进行集体约谈,现场通报问题,面对面指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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