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厦门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护航发展向海而兴 坚守正义司法为民
2022年,厦门海事法院以高质量海事审判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2-12-26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数据】

  2022年1月至11月,厦门海事法院共受理案件3059件,结案2370件,收案总标的额57.72亿元,扣押船舶34艘,拍卖、变卖船舶57船次。

  2022年7月1日,厦门海事法院全体党员面向党旗庄严宣誓。

  本版文/本报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朱忠宝 朱可为

  本版图/通讯员 徐海燕

  放眼福建沿海,舟楫川流不息,货物吐纳繁忙,客商往来不绝。扎根于这片航运热土,厦门海事法院紧紧围绕国家海洋强国战略,走出了一条办案精品化、队伍精英化、视野国际化、制度创新化的海事审判之路。

  今天,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将听取厦门海事法院工作报告。2022年,厦门海事法院发挥专门审判特色,全面推动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厦门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最具安全感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奋力谱写海事司法服务新篇章。

  牢记“国之大者”  着力服务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

  厦门海事法院与自然资源部海洋三所签订协作共建框架协议,聘请三名专业科研人员为审判技术咨询专家。

  对外开放迈入新时代,高水平的海事司法保障不可或缺。今年,厦门海事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主责主业,为海洋经济新发展格局提供精准海事司法服务。

  聚焦海洋经济新领域、新业态、新交易模式产生的纠纷,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妥善审理一批涉及港口岸线使用权、海上保险、海上养殖业等涉海洋新兴产业纠纷、海事权益纠纷案件,加强产权海事司法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立足办案,延伸司法职能,向司法部报送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冲突内容的司法建议,获肯定回复,促进国际海运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完善。

  面对疫情对涉外海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挑战,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应对,今年共审理553件总标的额达2000多万元的因疫情引发的新型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类似纠纷提供可供借鉴的海事司法解决方案,有效维护东南国际航运中心航运秩序。依托多元协作机制,以远程线上无接触方式快速完成对外轮的扣押、解扣,有力保障国际经贸航运秩序。

  对接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建设高质量引领示范区的司法需求,厦门海事法院发挥涉外案件占比高的专门审判特色,创新打造涉外海事审判“三个一”工程,服务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2022年9月7日揭牌成立的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是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中首次设立的集中管辖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法庭至今共受理涉外案件148件,审结131件,当事人涉及丹麦、法国、瑞士、以色列、新加坡、日本、毛里求斯、巴拿马等国。同时,厦门海事法院总结梳理涉外案件审判经验,制定了全国海事法院、全省法院首个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的司法指南,切实助力破解中外当事人跨境“举证难”,并相继推出一批涉外海事审判典型案例,积极打造国际海事争端优选地。

  服务保障“丝路海运”建设,审结航运巨头马士基公司诉某台企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有力保障疫情下国际贸易顺畅发展,获评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圆满调解涉及70万桶原油、标的额达3亿多元、涉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多个国家的复杂跨国海上货运合同纠纷,丰富“一带一路”司法调解实践;合理运用海事强制令听证制度,高效化解涉东欧农产品出口海事纠纷,确保农产品国际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厦门海事法院以高质量审判切实提升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厚植为民情怀  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泽郎村两村党支部书记代表两村逾50家海上养殖户送上锦旗。

  “感谢法官们帮助我们挽回经济损失,为我们水产养殖防控法律风险给予耐心指导……”年初,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泽郎村两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干部特意来到厦门海事法院,代表两村逾50家海上养殖户送上一面“廉洁高效、公正司法、尽职尽责、倾心为民”的锦旗,对法官帮助他们协调依法挽回1500余万元经济损失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来,厦门海事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争创活动,全方位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从纠纷化解、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海事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

  厦门海事法院把维护船员、渔民群体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全领域强化涉海民生司法保障。聚焦船员、渔民等特殊群体远离陆地、漂泊海上的职业特点,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服务水平,完善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现代海事司法服务体系。

  在办案中,厦门海事法院推行“逢执必保”“涉民生船舶必扣”等举措,解决一批船员讨薪、人身损害索赔难题。同时,注重通过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准确适用最高院会议纪要中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相关规定精神,厦门海事法院妥善审结一批追加公司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案件,旗帜鲜明否定异议人企图借规定逃避债务的行为,倡导重信守诺的中华传统美德。

  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让合法权益得以兑现,这是法院强制执行所不懈追求的目标。一年来,厦门海事法院海事执行质效显著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26%,继续保持终本案件合格率100%的记录,首次执行案件中的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等主要指标均大幅上升,结案平均用时、终本率等均大幅下降,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结案率居全省法院前列,“123+N”海事执行工作模式获评厦门市第二批“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

  在全省法院“春雷行动”执行工作中,厦门海事法院高效执结一批欠薪企业债权分配执行案件,两个月内为船员追讨工资660万元。善意执行雷某等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强制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护航诚信兴商典型案例。此外,深入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奔赴福州多地开展航运企业专项调研,及时回应航企反映的司法需求。

  在抓好涉众型民生案件审执的同时,厦门海事法院同步深化诉源治理,“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获评厦门市改革创新成果,入选福建法院十个司法改革案例汇编。今年,厦门海事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63件,东山法庭诉前调解案件数首次超过受理案件数,诉源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此外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赴石狮市祥芝渔业协会为12名新聘任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福州、东山法庭积极参与当地基层治理,宁德法庭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授课,深化共治共建共享。

  【亮点】

  护航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是海洋大省。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用心守护海洋生态,通过依法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案件、拓展审判职能等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理念,推动提升海洋环境治理法治水平,为建设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厦门海事法院开通涉海重点项目行政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今年来,严格贯彻合法性审查原则,妥善审理海事行政案件81起,促进涉海行政机关依法治海、依法管海。健全涉海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探索实质化解有效途径,审结多起涉危险化学品运输行政处罚案,有效维护海上运输和生产作业安全。

  今年,厦门海事法院打造出一批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海洋生态环境精品案件:审结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创新采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履行方式,彰显海洋生态司法的温度与力度;在全国首次就兼具海洋与大气生态环境污染属性的复合型公益诉讼作出判决,充分展示我省生态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同时,厦门海事法院总结审判经验,发布《厦门海事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传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厦门海事司法理念及成效。

  为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厦门海事法院不断扩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一年来,强化府院联动,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海事局等8家涉海单位召开涉海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助力厦门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与自然资源部海洋三所签订协作共建框架协议,聘请三名专业科研人员为审判技术咨询专家,派遣法官就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授课,共同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科学化水平。

  2022年1月,厦门海事法院审结全国首例海警局作为原告的涉厦门白海豚保护区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案,积极探索建立海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

  探索两岸融合新路径

  2012年5月31日,厦门海事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十年间,厦门海事法院站在涉台海事司法最前沿,不断推进涉台海事司法服务品牌化、精细化、专业化、便利化,以亲和、专业共铸公信司法品牌,赢得越来越多台企、台胞对大陆海事司法的支持与信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今年来,厦门海事法院持续深化涉台海事审判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涉台案件155件,同比增长近10倍,涉台海事审判提速增效。与台胞陪审员、调解员通力合作,圆满化解84件涉疫涉台港口滞期费纠纷,公平保护两岸企业合法权益,彰显大陆海事司法公信力。

  其中,厦门海事法院依托台胞陪审员机制化解的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在审理某涉台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厦门海事法院创新法律查明渠道,邀请来自两岸的高校教授、执业律师对相关法律前沿、疑难问题深入交流,精准查明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帮助双方明晰自身权利义务,最终促成纠纷圆满解决。

  【点击】

  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以案例、文书及庭审为抓手,厦门海事法院推进审判精品的锤炼、铸造。3篇案例获评全国性典型案例,8篇案例获评省级精品案例、优秀案例分析,一个庭审获评全省法院十大精品庭审,一则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篇涉外法律文书为英国知名出版社所出版的法律报告刊载,精品案例的示范引领效应显著增强。

  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围绕人才强国战略的需求,厦门海事法院加强复合型、涉外高层次审判人才的选树和培育,1名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3名法官获评“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3名干警被聘为厦门大学实践教学导师。

  屡创“全国首次”

  在全国法院首次通过判决形式确认港口岸线使用权的准物权属性,促进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

  妥善审结全国首个深海渔场海上保险纠纷案,为推进“耕海牧渔”海洋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持和保障。

  在全国法院首次依据企业破产法中的互惠原则,审结一起承认域外破产程序案,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互惠,被载入福建高院年度工作报告。

  审结全国首个海警机构提起的涉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自然保护区海域的环境损害赔偿案,积极探索建立海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获评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典型案例。

  在全国首次就兼具海洋与大气生态环境污染属性的复合型公益诉讼作出判决,审结广受社会关注的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在全国海事法院中首次设立专门审理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探索多元化的涉外海事纠纷解决机制。

  针对涉外审判中的痛难点,发布全国海事法院、福建法院首个针对域外取证认证及审查的司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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