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蓉 通讯员 夏一保)昨日,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关于2022医保年度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2022年12月31日21时至2023年1月4日6时将开展全省医保系统2022医保年度结转工作,在此期间省医保部门将统一关闭全省医保对外服务的信息系统,进行医疗费用年度清算、个人账户计息等工作。
年度结转期间:
参保人员若急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自2023年1月4日起,参保人凭收费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和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冲正报销,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异地就医人员在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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