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2022医保年度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12-29 00:00来源:厦门日报

  为做好全省医保系统2022医保年度结转工作,省医保部门将于2022年12月31日21时起统一关闭全省医保对外服务的信息系统,进行医疗费用年度清算、个人账户记息等工作。届时我市将暂停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待遇结算等服务,为保障相关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结转时间:2022年12月31日21时至2023年1月4日6时。

  二、年度结转期间,参保人员若急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自2023年1月4日起,参保人凭收费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和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冲正报销,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年度结转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四、异地就医人员在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五、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医疗保障相关信息:

  ㈠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ylbz)

  ㈡e政务自助机

  ㈢咨询电话:12345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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