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花园二期一组团交房通知书
2022-12-31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尊敬的大溪花园二期一组团业主: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大溪花园二期一组团交付使用的函》,大溪花园二期一组团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正式用水、用电均已到位。请按本通知时间办理安置房交房手续。

  一、交房地点:海沧区东孚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二、具体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交房时应携带材料:1.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3.产权人死亡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原件。

  四、请具备办理交房条件的被征收户务必在上述交房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不再支付安置房过渡费。安置房逾期交房过渡补助费发放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

  请大家互相转告,特此通知。

  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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