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平)日前,2022年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出炉,我市8个产品入选。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研制的首台(套)产品在本市先试先用。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简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装备制造业中技术难度大、成套性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对国际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装备。福建省首台(套)支持政策由省工信厅于2015年、2017年陆续提出,主要为对被认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给予补贴,省级首台(套)每年认定一次。
我市入选的8个产品分别是科华数据的液冷储能系统(S-R10- P8-48S1P-L280-B)、厦门船舶重工的2800客邮轮型客滚船、厦门瑞为信息技术的毫米波人体成像安检设备(RN-SI-P201)、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的石灰窑烟气脱硫脱硝装备(DPI-SCR-600)、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的智慧校园巴士(XMQW43BEVS2、4.3米)、厦门韫茂科技的锂电池自动粉末原子层沉积设备(GM1000)、厦门华数电力科技的变电站智能钥匙机设备(HASO-100XZ1)、厦门市泛能科技的75kW锂电推进系统。
当前,我市正在研究出台首台(套)延续性政策,一方面继续按照原有标准支持企业研发推广首台(套),另一方面支持首台(套)在本地先试先用,已初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正在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据统计,从2016年-2021年,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共有12项实现本地销售,占比17%,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本地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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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补贴标准
我市从2017年就已出台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的政策。
对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已经参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投保并已获得国家支持的,按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企业生产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装备产品,属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民营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属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民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研发补偿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推广成本,使得装备制造企业可以有充足的资金进行装备的更新迭代、销售推广,聚焦打破国外垄断。
截至目前,我市共7台(套)装备获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1.14亿元,占比超过福建省一半。我市共71台(套)装备获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共兑现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资金1.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