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第三支柱保险中有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记者17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2022年末,已有近2000万人开设了个人养老金账户。
去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或地区先行实施,覆盖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先行城市或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依照规定,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通账户后,参加人可向资金账户缴费并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并可按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享受递延纳税。据专家测算,仅从缴纳环节看,年收入超过6万元的参加人,根据年收入水平不同,个人养老金可每年节税几百元至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
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不可避免存在投资风险。《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强调,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