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珺)国有企业的大学毕业生员工参军入伍可享工龄、绩效考评和工资上浮等多项政策激励。日前,省征兵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一系列的优惠措施旨在激励广大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进一步提升征兵工作质量。
按照《措施》,我省鼓励国有企业大学毕业生员工入伍。国有企业大学毕业生员工入伍,保留其原有人事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入伍当月福利待遇,退役后1年内可自愿选择返岗复职;服义务兵役期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验,每年度个人绩效考评应定为优秀;退役返岗复职时优先提拔使用,工资向上浮动一个薪级。
与此同时,高校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层次)毕业生入伍也可享相应优待——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层次)毕业班生参加上半年应征的,可免顶岗实习,所在院校可提前组织职业资格(职业技术等级)考试,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半年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生,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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