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艺术创作
锐意创新 好戏连台
2023-02-03 00:00来源:厦门日报

  2022年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共资助项目103个,其中资助舞台艺术创作项目10个。这批舞台剧目包含多个戏剧类型,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广受专家好评和群众喜爱。本版遴选2个有特色的项目,以飨读者。

  高甲戏演绎民族英雄故事

  ●项目名称:高甲戏《陈化成》

  ●申报单位: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

  高甲戏《陈化成》剧照。

  2022年是陈化成殉国180周年,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筹划推出新编历史剧《陈化成》致敬英雄,于2022年11月25日首演。

  《陈化成》邀请国家一级导演、武汉楚剧院副院长王文华担任导演,剧本改编自作家高宏斌的同名话剧,由本土优秀青年编剧黄相平操刀。《陈化成》的故事从已是花甲之年的陈化成临危受命调任江南提督开始说起,塑造了一个无私无畏、一生为民、廉洁奉公、舍身报国的民族英雄形象。气势恢宏的历史题材,由闽南独特的、有“大气戏”之称的高甲戏来演绎,极具闽南艺术风格。

  剧中人物行当齐全,既有老生、老旦,也有净角、武生、小花旦。高甲戏特有的丑角表演,起到了很好的点缀作用,推进了剧情发展。故事发生地点虽设置在陈化成英勇捐躯之地——上海吴淞口,文本着墨却突出其故乡厦门的不少元素。因此舞台表现形式上,也着重凸显厦门气象。

  主创人员表示,“我们正处于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弘扬陈化成爱国精神将使我们更加坚定信心,走向美好的未来。”目前,为进一步提升艺术效果,剧目仍在打磨中。

  【点评】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高甲戏《陈化成》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剧种高甲戏,讲述了一段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展现了民族英雄陈化成忠勇报国、舍生取义的爱国情怀,为英雄故土长存了一份浩然正气。

  创新歌剧传承嘉庚精神

  ●项目名称:四幕大歌剧《陈嘉庚》

  ●申报单位:厦门大学

  四幕大歌剧《陈嘉庚》。

  厦大围绕陈嘉庚创作过不少文艺作品,以歌剧的形式呈现还是首次。四幕大歌剧《陈嘉庚》由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专职编剧余楚杏担任编剧,加拿大华裔作曲家黄安伦担任作曲。全剧由“婚庆”“谋建”“兴学”“保学”四幕组成,以陈嘉庚为国为民矢志办学的壮举为背景,讲述了其创办厦门大学并独立支撑学校16年,最终把厦大无偿捐献给国家的事迹。

  本剧借鉴了西方正歌剧的传统,以咏叹调表达人物内心世界抒发情感,以宣叙调推动戏剧发展,突破了同类作品以对白方式推动戏剧发展的情况。作为一部具有中国气派、闽南特色的歌剧作品,本剧最大的特点就是以中国音乐的语汇来讲述中国故事。开篇以福建民歌《采茶调》《拔船》为素材,通过单一音色的女声合唱、男声合唱将婚庆喜气洋洋的场面刻画得惟妙惟肖。在第四幕巧妙地将闽南歌仔戏与小提琴结合在一起,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去年11月25日,歌剧在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李成义-张治华音乐厅上演时,在场学生都看得热血沸腾。尤其随着厦门大学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唱响,不少学生都热泪盈眶唱和,形成了台上台下同唱一首歌的感人场景。此次演出是厦门大学首批校级一流美育与通识课程《走进音乐厅》中的一次实践课堂。厦大学生在歌剧欣赏中了解校史、接受校史文化的熏陶,并传承“忠公、诚毅、勤俭、创新”的嘉庚精神。

  【点评】

  陈嘉庚先生作为华侨领袖,其展现的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初心和爱国情怀感动了一代代人。厦门大学四幕大歌剧《陈嘉庚》,以陈嘉庚办学为主线,以音乐语言生动诠释了嘉庚精神中“宁可卖掉大厦,不能停办厦大”的精神内涵。剧中在运用西方交响音乐的同时,融入了福建、闽南音乐元素,使得整场演出既有一流艺术水准,又别具地方特色。嘉庚精神在艺术作品中得到升华,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传播。

  链接

  部分资助项目

  ▲话剧《旦后》剧照。(申报单位:厦门理工学院)

  ▲中外经典双联歌剧《紫藤花》剧照。

  (申报单位:厦门市郑小瑛歌剧艺术中心)

  ▲话剧《你知道我在》剧照。

  (申报单位: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南音《文姬归汉》剧照。(申报单位:厦门市南乐团)

  ▲交响乐《盼归》演出现场。(申报单位:厦门市音乐学校)

  舞蹈诗《花儿与海》剧照。

  (申报单位: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

  2023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行中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资助细则(节选)

  2023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申报时间延长至2月13日。

  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主要指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和曲艺、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的整台大型创作演出剧目和作品(含原创剧目和作品、进行过重大修改提高的剧目和作品、根据其他艺术样式或剧种改编、移植的剧目和作品,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以及具有跨界融合特点的剧目、作品等);创新和示范性的原创小型剧(节)目的创作演出项目。

  本细则规定的资助对象为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创作演出剧目和作品;体现优秀文化传统、闽南文化底蕴和厦门城市精神,具有较高思想和文化内涵的优秀创作演出剧目和作品;体现创新和探索精神,具有较高艺术品位和独特艺术个性,社会效益良好的优秀创作演出剧目和作品;有利于增强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并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优秀创作演出剧目和作品;有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富有健康思想和艺术感染力的优秀少儿文艺创作演出剧目和作品;有利于建设厦门市文艺人才高地,培养和推出厦门舞台艺术创作新人,激发年轻一代创作活力,并达到一定思想、艺术水准的舞台剧目和作品。

  申报条件:

  (一)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应是在申报时已完成剧本创作,未经演出或作了重大修改提高后未经演出、计划在申报年度或下一年度完成排练演出的项目。入选本市、本省、国家重点优秀创作项目的,可跨年度同时申报演出项目资助及重大修改提高资助。

  (二)属于重大修改提高的重点剧目和作品,如已得到本专项资金资助,再次申报资助应明确系参加重大赛事或重大演出活动的项目。如剧目和作品已获得全国性文艺奖项的奖励及获准参加国内外重要赛事的资格,则优先考虑。

  (三)由本市与外省市创作生产单位联合创作制作的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本市创作生产单位须在创作演出上居于主控主导地位,并拥有剧目或作品的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才具有项目申报资格(须提供和合作方的协议文本)。

  相关文件及申报通知请到厦门网、“音乐厦门”微信公众号、“厦门文旅”微信公众号、“厦门文联”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本版文/本报记者 许舒昕  本版图/市宣文艺处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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