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珺)首次来闽就业的农民工,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够享受到额外的岗位补贴。日前,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
《意见》明确,对今年1—4月首次来闽就业和省内新增就业农民工,连续缴纳失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给予新增岗位补贴。为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素质,我省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省里支持各地每年资助组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并按规定给予补助。
据悉,为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我省将持续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一开展“就业援助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就业供需桥梁,推动省内企业与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有效对接。
根据《意见》,我省将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强化脱贫人口就业情况的动态监测,对新增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就业帮扶,帮助实现就业;不断加大社保补贴等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提高政策享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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