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 政策“大礼包”来了
我市再次释放政策红利,将尽可能采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方式兑现
2023-02-06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艳)干货满满!市政府昨日印发出台《厦门市关于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聚焦政策实施效果和市场主体关切,《若干措施》共推出8方面26条政策措施。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孙建辉介绍说,厦门去年出台的稳增长政策侧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今年的稳增长政策立足于促发展,更加注重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改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若干措施》在政策兑现上将尽可能采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甚至“非申即享”等方式,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政策获得感。

  【亮点举措】

  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全面落实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优化技术创新基金。扩大技术创新基金惠及面,进一步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规模至300亿元,固定资产融资贷款比例从最高70%提高至80%。设立技术创新基金融资租赁子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售后回租或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单家企业租赁业务存续金额最高5000万元。

  ●继续减免增信基金服务费。鼓励并引导中小微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继续延长增信基金免收服务费政策,即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增信基金的中小微企业免收增信基金服务费。

  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至2023年6月底,按辖区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首贷贷款予以1%贴息。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到期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效能。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健全能担、愿担、敢担的工作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与银行开展“见贷即担”批量业务合作,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取消反担保要求,并根据本市有关扶持政策进行相应补助或奖励。

  加大援企岗位力度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

  ●支持企业运用“用工调剂”机制和政策解决短期用工问题。2023年第一季度,通过市人社局“i就业”企业用工调剂平台调剂用工10人(含)以上且用工时间1个月(含)以上的,按照调剂人数,分别给予双方企业500元/人的奖励。市外调剂到本市的,可由本市企业代为申请。

  ●发放新招职工以工代训补贴。支持企业招工用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招收首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费满3个月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

  全力稳定工业生产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30%、25%、20%、15%、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00万元作为基数。

  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支持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策划举办“2023年厦门消费节”系列活动,聚焦热点消费领域和新消费场景,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主题活动,对2023年扩大消费成效显著的区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支持商贸流通行业协会、机构或本地主流媒体单位等组织举办家电、汽车、餐饮、老字号等热点商品或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单个活动最高奖励30万元。

  ●进一步扩大热点商品消费。支持汽车(含新能源车)、二手车、家电等热点商品扩大消费,对零售增长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

  ●发放电子消费券。市、区安排2500万元财政资金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通过线上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营造节日氛围。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支持旅行社按照相关规定承接职工疗休养、春秋游等工会活动。对委托旅行社承办的业务,在相关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可以凭旅行社发票报销。

  ●加大旅行社责任保险补助。对已投保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给予基本险保费50%一次性补助,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支持开发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

  着力稳定外贸进出口

  ●强化风险保障。支持中国信保厦门分公司适度降低费率,提升限额满足率,加大对企业出运前保险、国内信用保险承保支持力度,并提升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限额支持力度。继续给予小微外贸企业基本风险统保支持。探索跨境电商信保服务产品,为跨境电商卖家、服务商提供全链条风险保障。

  ●支持企业参展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企业境外参展补助,对2023年上半年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展位费补助标准提高到A类25000元,B类20000元;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提高为A类10000元,B类5000元。对2023年上半年参加香港重要展会(展会以白名单方式明确),展位费补助标准提高为18000元,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提高为2500元。

  优化提升政府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发挥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作用,免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预警分析等公益服务,免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等业务咨询并出具咨询意见,指导中小微企业运用好政府政策,激发企业创新能力。

  ●加强惠企法律服务。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国际商事海事法律咨询平台,发挥律师顾问团专业优势,以开展法律宣讲、组织“法治体检”、提供合规服务等形式,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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