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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还可通过邮寄申报
2023-02-21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对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三条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①已预缴税款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②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若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还可通过邮寄申报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据介绍,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厦门市税务局邮寄申报受理机关为第三税务分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号,邮政编码:361001,联系电话:0592-2111297)。

  具体事项可登录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栏目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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