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出击保民生 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去年,厦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民生案件1399件,罚没款1873.42万元
2023-02-24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螃蟹绑大草”开展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九八”投洽会参展商品开展执法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旅游市场食品安全开展执法检查。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开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对无证酸菜小作坊进行立案查处。

  本版文/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李逵 陈雪松

  本版图/市市场监管局 提供

  2022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安排,聚焦解决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深化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治理,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昨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我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查办了一批重点民生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截至2022年12月,全系统共立案1399件,结案1067件,罚没款1873.42万元;入选总局、省局挂牌督办案件3件,入选总局、省局典型案件12件,入选总局“食品安全执法稽查优秀案例”1件,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聚焦民生关切

  锁定17个重点民生领域

  “‘铁拳’行动之所以被称为‘铁拳’,就是要铁面执法、握指成拳,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的执法效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洪志新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体现。行动中查办案件有的案值虽小,但涉及的领域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小案件里关联着大民生。

  作为净化市场秩序的有效途径、增强人民幸福感的有效手段,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作为头等大事重点推进,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在做好总局、省局规定的11个重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去年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将“一老一小”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合同违法、汽车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动自行车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列入“自选动作”,围绕食品、网络餐饮、特种设备、电动自行车等17个重点民生领域,强化案件查办,推动行动取得实效。

  包容审慎执法

  对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在打击民生领域不法行为的同时,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推行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在依法打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通过“有温度的执法”,推动行业治理。在对厦门鲜而易见食品有限公司等商事主体生产经营虚假标注肉类成分系列案查办中,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从生产、流通至餐饮全链条进行打击,共检查相关经营户22家,抽检68个批次。对有主观过错的5家违法主体给予过罚相适的行政处罚;对轻微违法的1家主体从轻处罚款0.55万元;对无主观过错的6家违法主体不予处罚。在案件办理中,执法人员发现“冷冻肉类切割”缺少相关标准。为规范相关行业管理,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着手推动《散装冷冻肉及肉制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立项,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进行有益探索。

  据介绍,去年全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161起,在此基础上,制定《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涉及市场监管领域129个不予处罚事项,包容审慎执法进一步提档升级。

  洪志新表示,2023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市场监管民生领域问题,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情怀,继续做实做细“铁拳”行动,查办一批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的案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及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运行,持续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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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拳”行动聚焦17个重点领域

  食用油掺杂掺假

  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

  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

  “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

  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

  翻新“黑气瓶”

  劣质燃气具

  超期未检电梯

  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

  通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违法

  泥鳅、牛蛙、鳝鱼等食用农产品兽药残留不合格

  “一老一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旅游市场违法行为

  合同违法行为

  汽车市场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行动】

  整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

  2022年1月至3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采购、贮存、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含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开展靶向执法,共检查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66个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10户次,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717户次,立案查处案件30件,罚没金额22.9万元。去年“六一”节前后,市场监管部门以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等区域为重点检查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对儿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31批次儿童玩具和33批次儿童服装,立案查处相关案件33件。

  整治养老诈骗

  市场监管部门将2022“铁拳”行动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结合,联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对位于我市某大厦的一涉老诈骗团伙进行精准打击,当场抓捕犯罪嫌疑人50余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该案为我省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首起“行刑衔接”案件。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查处厦门市宝纤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案,该公司不仅篡改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还在经营中大肆虚假宣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其违法经营的食品及虚假标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没款合计360.43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实施五年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禁入,并处罚款18万元。同时,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该公司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

  去年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以大中型商场、超市、酒店、饭店、茶叶店、礼品店为重点对象,开展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专项整治。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258人次,检查经营户1061户次,责令改正10次,立案调查涉及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案件10件。开展流通领域食品、保健食品过度包装抽检70批次,月饼质量专项监督抽检102批次。指导市价格协会、市商业联合会等六个行业组织联合发起“拒绝天价月饼,回归传统本源”倡议,辐射会员单位2000余家。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不合格头盔、电池等配件,违法提供维修服务等进行“全链条”执法。全系统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单位13717家次,立案232起,查扣涉嫌违法电动自行车823辆,不合格头盔、后视镜、刹车蹄块、刹车闸、蓄电池等相关配件2754个(套)。通过案件查办及宣传引导的方式,及时宣传违规改装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正确认知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全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基本停售,拼装、改装、篡改现象基本消失。

  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在2021年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基础上,继续深挖汽车市场违法行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厦门美东雷克萨斯4S店价外加价案当事人处罚没款77万元;对南京驰美汽车服务公司虚假宣传案当事人罚款20万元。通过深化汽车市场执法,净化了汽车市场消费环境,满足了汽车消费需求。

  打击整治劣质燃气具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器具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燃气具经营者开展突击检查。全系统共立案查处不合格燃气具案件37件,罚没款5.13万元,扣押不合格燃气具101台。

  【链接】

  十大典型案例

  厦门鲜而易见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商事主体生产经营虚假标注成分肉品系列案

  2022年9月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厦门鲜而易见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商事主体生产、经营虚假标注肉类成分的牛羊肉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45.75万元、没收违法牛羊肉片637盒的行政处罚。

  厦门千家瑞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馨勇红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面粉案

  2022年2月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将“厦门千家瑞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馨勇红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石竹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面粉案件,移送厦门市公安局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厦门市宝纤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及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虚假宣传案

  2022年6月17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及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食品及标签、没收违法所得4.9万元、罚款355.53万元,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从业、处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思明区榆甜里甜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9月22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思明区榆甜里甜品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并查处商家擅自使用“爱马仕”注册商标销售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绿尔佳特色(厦门)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2年7月8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绿尔佳特色(厦门)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案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90.02元的行政处罚。

  厦门升通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2年1月25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厦门升通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通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3.7万元;对升通公司未在电梯显著位置公示电梯维护保养信息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厦门不靠谱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含金箔的糕点案

  2022年3月7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厦门不靠谱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金箔1罐、没收违法所得8712元、罚款1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厦门蛋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2022年3月18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厦门蛋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80831.6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厦门和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2022年9月16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厦门和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97台、罚款16.87万元的行政处罚。

  厦门市翔安区星联发厨具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产品案

  2022年4月29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未售出的5台家用燃气灶具和已售出的5台家用燃气灶具销货款425元、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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