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宣贯会现场。(本报记者 张奇辉 摄)
《条例》聚焦三大环节
●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权益保护
《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以促进数据应用和发展为基本定位,紧扣以规范促发展、以保护促利用的立法主线,聚焦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权益保护三大环节,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等进行必要探索,引领、促进和保障数据流通与开发利用,赋能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
本报讯(记者 李晓平 实习生 刘澄璐)《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昨日,市工信局在信息未来酒店举行《条例》宣贯会,我市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参加。
率先颁布条例 促进数据应用发展
会议邀请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就《条例》进行深入解读,《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以促进数据应用和发展为基本定位,紧扣以规范促发展、以保护促利用的立法主线,聚焦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权益保护三大环节,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等进行必要探索,引领、促进和保障数据流通与开发利用,赋能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
《条例》的颁布对于我市有重大意义,《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出台后的第一个市级层面的数据条例,有利于催生数据相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和保障本市数据治理能力。
作为经济特区,厦门充分利用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的区位优势,对数字厦门建设工作进行先行先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条例》就是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行完善和提升。同时,遵循“数据二十条”的精神,《条例》建立匹配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需求的制度体系,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推动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价值。
制定配套文件 推进制度有效落实
会上,市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就《条例》落实指出,我市数据要素价值还未充分释放,公共组织应加快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并由公共数据资源平台统一开放授权,严格落实好《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下一步的贯彻实施计划。接下来,市工信局将持续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扩大社会知晓面及影响力,推动《条例》不断走深走实;完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制定《厦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公共数据全量汇聚、共享应用和开发利用;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制定相关法规,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工作;加强要素保障,制定《条例》配套文件清单,推动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确保相关制度有效落实。
会议还邀请了多家单位及企业代表就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座谈。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数字政法”建设,以应用为导向,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数据有条件共享路径,服务平安厦门建设。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已经出台的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及数据归集管理办法,将积极推动交通公共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以数据资源为抓手,完善大交通信息共享平台,持续推动“数字底座+业务驱动”的各类创新应用逐渐提升。
作为企业代表,信息集团表示,将发挥集团作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平台和抓手作用,继续围绕“市工信局(大数据局)+市信息中心+信息集团”三位一体的推进模式,稳步推动公共数据治理、开发运营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