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
严 志 铭
我代表厦门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崔永辉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方向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是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部署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刻领悟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坚决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地见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明确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目标和大政方针,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部署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着力点,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转化为推动厦门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担当作为,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
(三)深刻领悟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指出“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牢记“三个务必”,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模范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定位,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抓党风、抓纪律的职责,推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规律,坚持“严”字当头,“准”字为要,“实”字为本,“稳”字托底,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二、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纪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市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领学促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带动全系统干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委领导挂钩联系和项目化监督机制,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严在经常。紧跟疫情发展变化,因时因势强化一线监督,督促问题整改,打通堵点难点,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细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措施,组织对各区各部门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出台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监督管理的意见,织牢织密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网络。坚持失责必问、精准问责,全市问责领导干部22人,党纪处分9人。
(二)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推进系统施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蔺海清、庄跃凯、施震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共立案434件,处分429人,移送检察机关43人。追回外逃人员14人,追回赃款4484万元。加大打击行贿力度,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13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扎实推进案后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出台市属国企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完善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等措施。制定厦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营造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三)纠“四风”树新风取得实效。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对象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享乐奢靡之风。深化运用基层减负监测机制,大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9起。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题教育,围绕违规吃喝、违规旅游等专题,系统解读相关违纪表现、纪律条文、典型案例等,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进国有企业“一企一清单”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制度294项。巩固深化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机制,推动解决问题212个。持续推进“点题整治”,深入社区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多年、多层、多头”重复信访举报治理,化解“三多”信访件47件。
(四)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制定《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开展两轮5批对27个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973个。根据市委部署,市区联动开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摸清被巡察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建筑物闲置资产782万平方米,推动盘活去化468万平方米,助力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十二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开展整改效果评价,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出台分管市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反馈会等制度,加强对各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不断增强。严格落实委机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带头赴宁德、龙岩古田开展党性教育,引领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和模范机关创建,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获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出台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才库管理办法,加强各层级干部培训和轮岗锻炼,开展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履职交流,增强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完成市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聘请第二届市监委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严管严治,全市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4件,处分5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国之大者”认识不深,政治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有的担当精神不足,监督浮于表面,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办法不多;有的专业能力不强,执纪执法本领还需提升;有的自我约束不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违纪问题仍有发生,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三、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聚焦“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坚持政治要件摆在首位、政治责任闭环落实,推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落实机制,聚焦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点面结合、分类施策”,深化“知”“督”“促”工作机制,立项式监督、项目化管理、精准化推动,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坚决纠治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治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向前进。
聚焦高质量发展精准跟进监督。围绕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和《厦门“一二三”战略规划》部署要求,紧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推动贯彻落实和整改完善机制,结合监督对象的职能职责,开展“打深井”式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细化举措、压实责任、逐项落实,努力闯出一条符合中央要求、契合发展实际、体现厦门特点的现代化路径。
聚焦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监督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从严治吏管权,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高压线
关口前移做深日常监督。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醒悟、知止。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肃查处为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的领导干部,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年轻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
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完善问题线索筛选和集体会商研判机制,从线索来源、反映内容、日常作风表现等方面认真研究分析、甄别,对信息笼统、仅列举违纪违法行为名称等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材料,可不纳入线索管理、仅作为情况掌握;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特别是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处置、及时给予答复。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前的侧面了解工作,防止处置方式不精准挫伤干部积极性。提高谈话函询率,增强面对面监督效果,避免问题线索积压沉淀。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发现对组织不老实、不忠诚的,坚决严肃处理、通报警示。增强初核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初核成案率,防止初核久拖不决。
增强执纪执法综合效果。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的关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勇于担当而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要坚决保护、撑腰鼓劲;对推进工作中出现失误、犯了小错的干部,本着从公心出发、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综合考量主观动机、问题性质、程序方法、履职状态、后果影响等因素,客观公正评价,实事求是处理,符合容错情形的可不作出处理;对明知故犯、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搞纪律“松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人放开手脚,着力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发展环境。树立纪委是“党员之家”的理念,做好释纪释法、解疑解惑、传道传情工作,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化解戾气、消除怨气、弘扬正气,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三不腐”的综合功效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坚持边办案、边剖析、边整改、边治理,深入分析体制性、隐蔽性、普遍性问题,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建好用好行贿人信息库,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健全行业部门内部监管体系,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深入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筑牢反腐防逃堤坝。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梳理典型案例、典型现象,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具体生动的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大力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用好市廉政教育基地展厅,深入挖掘厦门廉洁文化资源,积极创作廉洁文化新媒体作品,不断提升廉洁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四)常态长效纠治“四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公款吃喝、“舌尖上的浪费”、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对“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改头换面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以及高档酒、“天价茶”、“天价烟”、高价月饼等背后的隐蔽隐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一体推进,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搞特殊化,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问题,纠治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紧盯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问题,纠治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行为;紧盯玩忽职守不作为问题,纠治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行为;紧盯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纠治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行为;紧盯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问题,纠治“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行为,特别要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
持续深化纠树并举、标本兼治。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一季度一专项”小切口靶向纠治。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强化制度执行、跟踪问效。用好“党风政风监督台”、基层减负监测点、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等有效机制,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提升“点题整治”质效,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入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倡导的优良作风,推动形成真抓实干、团结奋斗的生动局面。
(五)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中之重,统筹谋划年度巡察任务,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常规巡察,重点督促履行好党的领导职责。聚焦市委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推进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持续优化同题共答、大数据比对、专业机构认定等方式方法,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阻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增强巡察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提升巡察整改实效。坚持巡视巡察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健全整改督促、评估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抓好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整改,推动完善盘活去化长效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巩固拓展巡察成果运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破解系统性、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的有机贯通。
完善上下联动格局。加强对区级巡察指导督导,建立健全市区巡察办主任联席会议、区级巡察报告评查等机制,不断提升区级巡察质效。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巡察,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协调协作,用好组织、审计、信访等监督成果,做好情况通报、巡察期间沟通、问题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督效能。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细化实化双重领导制度。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工作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进一步完善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根据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
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日常督查、工作通报、考核评价等管理机制,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完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事关系、薪酬待遇、考核评价与企业脱钩,实行统一管理。推进派驻机构和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提升依照职权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推动各项监督贯通协同。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健全党纪国法相互衔接、权威高效的执行机制,构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深化拓展军地融合监督。统筹村(社区)纪检委员,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纪检监察铁军
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带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打造模范机关,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细做实关心关爱工作,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锤炼全面过硬的斗争本领。始终保持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和顽强意志,在监督执纪执法中既敢于斗争、一往无前,又注重把握斗争规律,讲究策略方法,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出台的制度法规为重点,深化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强化岗位锻炼、实战练兵,加强对镇(街)、派驻、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督促干部认真学纪学法,带头守纪守法,秉公执纪执法,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锤炼从严从实的优良作风。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持续深化学思践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找准问题、谋实思路、抓实工作。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严守纪律红线和安全底线。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同志们,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立潮头、勇毅前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