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海事联动 织密海上安全防线
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海事大队是全国唯一一个以“海事”挂名的公安机构,与海事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
2023-03-17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驻漳州海事局警务室3月9日挂牌设立。

  文/图 通讯员 厦公宣

  “报告,联合巡航执法人员已到达指定地点,请指示!”“收到!请按预定方案开展联合巡航执法。”

  3月9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鸣笛,“海巡08705”巡逻艇缓缓驶离漳州港码头。当天上午,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驻漳州海事局警务室成功挂牌设立,通过深化共管共治,凝聚治的合力,海事、公安联动协作机制的实体化运行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自2018年底,市公安局在公共交通分局设置海事大队,负责管辖莆田市与泉州市行政管辖分界线以南至福建省与广东省行政管辖分界线以北沿海海域的海事公安职权,这也是全国唯一一个以“海事”挂名的公安机构。

  让我们走进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海事大队,看看厦门公安守护海上安全的硬实力。

  联合执法  形成“治”的合力

  安全,是港口发展的基本要求。

  去年10月4日晚,海事大队民警联合海沧海事处执法人员开展夜间巡航,登船检查时发现驾驶工程船的刘某未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海事大队对刘某处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人民币700元。早在2019年4月,海事大队就联合厦门海事局开展首次海上执法协作活动。此后,海事大队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每周定期开展两次,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海上环境。

  好的做法需要适配的好机制。2019年4月,市公安局率先实行了驻厦门海事局警务室的工作机制,作为全国首个进驻海事机构的公安警务室,为共筑海上安全防线提供“厦门模式”;去年2月14日,海事大队又联合厦门海事局、厦门市仙岳医院建立船员酒驾查处“海事-公安-医院”三方协作机制,率先创新性构建“海事现场检查、公安移送送检、医院鉴定固证”无缝链接式船员酒驾查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这组数据是海事大队筑牢海上安全最好的证明:大队成立三年来,累计出海执法180余航次,行程5700海里,查验各类船舶530余艘次,组织开展各类海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海事大队联合水上派出所、东渡边检站船艇执勤队、厦门海警局思明工作站等6家海上执法部门,出动4艘海巡艇采取纵队编队形式开展巡航,对辖区海上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民警和海事部门人员联合巡航执法。

  联学共建  打造“专”的队伍

  在海事大队副大队长陈启帆的办公桌上,始终摆放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只要工作闲下来的时候,他就随手拿起来翻看,刑侦专业出身的他,如今谈起海事法律法规头头是道。“我们没有先例,只能是边学边做,逼自己迅速成长起来。”陈启帆说。

  海事大队于2018年成立,大队的成员大多非海事专业出身,在海事这个课题面前他们都是新人。“专业化”成了队伍建设最大的难题。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海事大队将每一次学习融入共建党日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去年12月2日,海事大队与同安海事处开展联学共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同步举行相关知识竞赛,双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同探讨海上安全管理的新举措、好办法。

  从与同安海事处开展联学共建党日活动,到组织相关知识竞赛;从邀请海事局专业人员集中授课,到开展系统学习,海事大队通过每一次共建、培训,全面激发队伍活力,从学习型队伍逐渐成长为“专业”队伍,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织密海上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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