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缘湾散发出更加迷人的风采。(本报记者 黄嵘 摄)
▲集美湖的水环境持续提升。(曾炳川 摄)
风光旖旎的上李水库。(叶鑫洋 摄)
▲高颜值筼筜湖。(本报记者 黄嵘 摄)
▲景色优美的天竺山公园。(杨金木 摄)
▲风景如画的下潭尾红树林公园成为厦门新的网红打卡点。(本报记者 黄嵘 摄)
▲同安洋麻山公园的小微水体成为美丽的景观。(许梗桐 摄)
▲同安西溪流域风景如画。(李国兴 摄)
因水而美,因水而兴,仲春的厦门,悠悠碧水成为这座城市最美的底色。
今天是厦门市“河(湖)长日”。过去的一年里,厦门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系统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完善涉河涉湖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河湖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数据显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流域国控及省控断面、小流域省控断面水质实现“四个100%达标”,6个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筼筜湖、五缘湾内湾、杏林湾、海沧湖等水环境进一步提升。
去年,我市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安区、翔安区获得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市筼筜湖保护中心、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获评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荣誉是对工作的肯定。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多年来,厦门以水环境提升、水生态修复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水问题为重点,多措并举打好河湖治理的“组合拳”,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
本版文/本报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巫楷
本版图/厦门“幸福河湖 你我共享”摄影大赛获奖者 提供
关键词
1
责任
我市紧紧压实各级责任,把河湖长制摆在全市年度工作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双总河长制”,强化治水工作党政同责。2022年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署总河长令,在全市发起“巩固提升河湖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继续完善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区、镇三级河长湖长体系,对全市河、湖、水库、山塘等实现全覆盖管理,织密织牢河湖责任网。加强流域整治督导,将河湖治理任务纳入督查、约谈问责体系。2022年选定15个流域断面作为市政府消除劣V类水质挂牌督办断面,通过重点督促推动治理整改,多个断面水质持续好转。
关键词
2
立法
我市稳步推进生态立法,为强化河湖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2020年5月修订《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是全省首个在单个湖泊管理法规中明确施行湖长制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纳入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后,市水利局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专班,赴浙江进行学习考察,同时反复深入基层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0月审议通过该条例,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以立法形式将河湖治理所涉及的工作内容予以明确,形成了更加有效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
3
补短板
污水处理能力是影响河湖水环境的重要因素。我市成立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指挥部,全力加快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补足河湖治理关键短板弱项。
如今,厦门污水处理能力实现倍增。近三年计划开工建设16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开工并建成通水14座;新建、改造市区两级污水管网220公里;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由91万吨/日提升至195万吨/日。“正本清源”改造快速铺开,从源头上解决雨污混流、管网错接漏接问题,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排水系统。在农村,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全市121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相继打造出翔安区大帽山社区、同安区沟墘村、海沧区赤土村等一批示范村居。
关键词
4
执法
我市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启动三项污染源治理专项行动,阻断入河入湖污染源头。在农业面源治理行动中,完成绿色防控推广73万亩次,统防统治推广43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9.93万亩次,推广施用有机肥覆盖耕地、园地22.88万亩次。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56%,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在工业污染治理行动中,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399人次,检查涉水企业2502家次,发现问题74家次,行政处罚40家次,罚款271.2万元,责令整改74家次,持续营造强力执法的高压态势。在入河排口治理行动中,常态化对入河排口动态管理,每月对入河排口开展监督抽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1386个入河排口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监测,重点对已完成整改的超标排口进行针对性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关键词
5
小微水体
我市在抓好主要流域、湖库治理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广泛分布在村庄和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整治工作,解决河湖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市制定《厦门市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指导各区、各镇街做好治理规划;对全市920个小微水体进行建档编号、登记造册,形成一塘(湖)一档。通过“截”“清”“修”“绿”等综合措施推进整治,2022年共完成136个受污染小微水体治理,累计打造80余处小微水体示范点,取得了良好的人居环境效益。
我市还创新推出小微水体“评星”管理办法,对小微水体综合打分,逐一评出星级,并公示评定结果,形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长效管护机制。
关键词
6
生态补水
我市有序实施生态补水,努力实现“让水动起来、清起来”的目标。按照“再生水厂尾水为主、水库水为辅、外调水为补充、水源连通工程作为应急”的思路,我市编制实施《厦门市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和《厦门市雨洪增蓄利用工程规划》。
“十四五”期间,全市河湖水系生态补水和雨洪增蓄计划实施项目共78个,计划总投资22亿元,充分利用污水厂排放的高标准尾水进行河道补水,保障河道生态流量,改善水环境质量。目前已建成生态补水项目9个,正在组织实施生态补水项目5个。同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推进竹坝水库跨区域补水,有效巩固埭头溪和浯溪治理成果,明显改善河道水环境,生态补水取得实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