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尾款为何被拖欠多年?
市纪委监委、海沧区纪委监委监督推进,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施工企业反映的被拖欠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023-04-06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市纪委监委、海沧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了解问题堵点。

  制图/张平原

  市党风政风监督员 潘安源

  文/图 本报记者 薄洁

  一起拖欠工程尾款多年的历史遗留“陈案”,经“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转递信息后,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并会同海沧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在工程涉及各方的积极配合下,问题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

  【问题】

  工程尾款被拖欠多年

  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

  一家建筑公司承建了海沧某工程二期,工程2013年就已通过竣工验收,合同约定的5年保修期也于2018年到期。按合同规定,保修期届满后,建设单位就应付清工程尾款,但50万元尾款一直未付,施工企业多年来一直催讨无果。

  “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压力大,工人工资等费用支出都要用钱,这笔钱对我们很重要。”这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工程尾款之所以会被拖欠,问题主要出在消防验收上,建设单位认为工程的消防验收问题一直没解决,就迟迟不把款项结清,但实际上工程的单体消防联动调试早已完成,也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至于消防工程专项验收没有完成,责任并不在施工企业。

  【调查】

  建设单位未落实责任

  导致消防验收未能通过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海沧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找到了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投集团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保税港公司”)。“保税港公司”表示,海沧某工程二期在2013年6月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被消防部门确定为抽查对象,但因逾期未能提供申报材料,消防验收未通过。他们之所以未支付工程尾款,就是希望能借此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提供办理消防手续所需资料。

  建设单位的说法与施工企业反映大相径庭,未能通过消防验收的责任在谁?调查人员找到消防部门当时向“保税港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凭证”,其中明确,海沧某工程二期已被确定为抽查对象,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海沧消防大队提供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但“保税港公司”项目管理人员收到这份凭证后,并未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理报送相关材料,导致该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并拖成历史遗留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还发现“保税港公司”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存在其他疏漏。海投集团《工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投资1000-5000万元自营项目,必须在竣工验收35日内向集团工程部移交一份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原件。”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也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后28日内总承包人提供符合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四套,发包人配合。”但调查人员翻查相关项目材料时发现,该项目工程档案移交手续缺失,内页资料残缺不全,显然,对于上述要求,保税港公司并未落实到位。

  调查还发现,海投供应链公司作为“保税港公司”的上级公司,在推动解决工程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上重视程度不够、跟踪督办不力,特别是在问题症结已经明确之后,仍对该项目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工作责任认定不清,未意识到该问题根源在于甲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问题未能及时解决。

  【进展】

  相关各方沟通协调

  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在厘清问题症结后,海投供应链公司和施工企业多次与档案、审图、消防等部门对接沟通,积极推进消防竣工验收事宜。同时,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就工程尾款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昨日,调查人员就问题解决进展进行了回访,陈先生高兴地告知,50万元工程尾款已于上周打入企业账户,并对市、区纪委监委开展的监督推进表示感谢,企业也将积极配合工程验收相关工作。

  针对企业工程款被拖欠一事,海沧区纪委监委督促海投集团纪委跟踪督促海投供应链公司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举一反三,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工程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岗位工作能力,规范内页资料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资料移交流程,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责任追究。

  此外,海沧区纪委监委还以点带面,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向有关部门发出建议书,将竣工财务结算列入问题清单推动整改,区政府出台《关于完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就创新结算方式等提出20条措施,确保项目管理体系全过程闭环。

  延伸

  问题的背后还是作风问题

  经市、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出台处置措施解决历史遗留的未决问题,结果令人欣慰。这起被久拖的工程尾款终于到了企业的账上,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责任追究。那么,市纪委监委为什么要介入推动这类问题的解决呢?基于以下原因。

  以这起企业的反映来说,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完成了工程项目,工程尾款却被建设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了,且一拖多年。问题看似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理应通过相应的途径解决,然而透过表象,根源还是工作作风问题——先是因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失,后又因有关单位未认真正视责任归属,不主动加以解决,结果一拖就拖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其中的作风问题显而易见。

  “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建立以来,企业类似的反映背后都有作风问题的影子。这类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挫伤了企业谋发展的积极性,还容易造成我市营商环境的负面影响。

  怎么办?还是回到作风问题上。正如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强在谈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效能、改进作风时所言,凡事要多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有创造力的执行者。这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如何进一步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值得我们不断去深思和践行。

  互动

  两个渠道可反映问题

  如果您发现有关部门在落实助企政策方面存在不足,如手续太繁琐、口径不明晰、作风问题等,或者发现涉及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可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或拨打互动电话2892367,与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相关媒体进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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